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结婚未共同生活返还彩礼吗

一、结婚未共同生活返还彩礼吗结婚后没有一起生活一般是可以要回彩礼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二、返还彩礼额度的认定(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彩礼可以说是男方附条件的赠与,这里所附的条件,可以理解为男方期望与女方缔结婚姻关系。但是,如果双方仅仅是领取了结婚证,但并未真正共同生活在一起,则男方给付彩礼的目的也不算是达到了。自然,日后夫妻离婚的话,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全额退还彩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失火罪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失火罪属于过失犯罪,这点与放火罪不同。放火罪属于故意犯罪,自然情节要更为严重、恶劣一些,因而《刑法》中关于放火罪的量刑规定就要比失火罪的重。......


·事实婚姻离婚材料有哪些?
      事实婚姻离婚材料有哪些?主要材料包括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等,事实婚姻本身就是一种违法婚姻,是未经法定程序、未经国家法定机关认可而建立的......


·不能刑事和解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刑事和解的情形有哪些一、不能刑事和解的情形有哪些1、行为人系累犯,或在服刑、缓刑、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故意犯罪的;2、行为人多......


·醉驾酒精度90该怎么处罚
      醉驾酒精度90该怎么处罚(一)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被查,经酒精检测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丨属于饮酒,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对涉嫌......


·交通事故伤人交强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伤人交强险赔偿标准是多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


·债权人可冻结债务人账户嘛?
      债权人可冻结债务人账户嘛?债权人可冻结债务人账户里的钱款: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诉前保全,法院受理后可依法冻结债务人账户。债权人也......


·交通指示牌砸伤路人赔偿什么?
      一、交通指示牌砸伤路人赔偿什么?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有伤残的,伤残赔偿金。首先报警,证明你孩子被路标砸伤的事实......


·哪些合同是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有哪些
      哪些合同是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有哪些?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税务罚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税务罚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税务罚金的规定是按照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数额定期处罚罚金。税收罚金是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对违反税收法规的纳税人课处......


·非法集资对象30人以上会立案处理吗?
      非法集资对象30人以上会立案处理吗?近年来,公安机关接到的关于举报他人实施非法集资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到公安机关举报的,都会被立......


·虚假诉讼规定量刑标准是什么?
      虚假诉讼规定量刑标准是什么?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