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财产是不可以继承的

哪些财产是不可以继承的①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署名权。②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不能继承。如受遗赠人(被继承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受遗赠人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遗赠中指定的财产。③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如采矿权、渔业权等。须重新申请,不能继承。④承包经营权。承包的收益可以继承,法律允许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继承承包。⑤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与房屋一同转移,但是此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还有几种特殊情况,实践中也经常遇到。1、商业保险金的继承(包括财产保险、人身保险):①财产保险可以继承;②人身保险没有指定受益人,可以继承,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2、抚恤金:被继承人生前给付其本人的抚恤金(工伤的工人,残疾军人的抚恤金)。其是本人生前的合法财产,可以继承;3、死亡赔偿金:用于安抚死者近亲属,不是遗产,不能继承。4、股权:《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在有数个继承人,且继承均愿意持有股权,而公司章程又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所有继承人能否均成为股东?对此法律法规未有明确规定,属于有争议的话题。5、复员、专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的继承: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可以继承,但复员费、转业费有可能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一般情况下,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具体计算。医疗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二、继承人是否可以随时作出放弃继承根据《民法典》,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可以理解为,继承的发生是以被继承人死亡(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为法定要件,不以继承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继承人放弃继承,放弃的应该是已经继承的财产的所有权。理由是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就已经发生,而此时,财产已经发生转移,只不过是在分割前由继承人共同共有。继承人是不可以随时作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是享有放弃遗产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的发生是以被继承人死亡(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为法定要件,不以继承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继承人放弃继承,放弃的应该是已经继承的财产的所有权。理由是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就已经发生,而此时,财产已经发生转移,只不过是在分割前由继承人共同共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集资一个亿判多少年?
      我国对于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有多种定罪,最常见的为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无论是哪种罪行都会根据集资金额来判决定罪应该在哪个范围,那么......


·认罪认罚条件适用情况是怎样的
      认罪认罚条件适用情况是怎样的一、认罪认罚条件适用情况是怎样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


·离婚财产纠纷申请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吗?
      离婚财产纠纷申请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吗根据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一、买卖不破租赁不想让租客住怎么办?
      一、买卖不破租赁不想让租客住怎么办?可以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但根据《合同法》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最新范本是什么?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最新范本是什么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


·五一劳动节即将到来
      五一劳动节即将到来,以法定节假日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与绝大多是不如职场的朋友们息息相关的。那么在新的一年里,关与法定节假日又有哪些相关规定呢?下......


·一、老人的遗嘱给孙子有时间限制吗?
      一、老人的遗嘱给孙子有时间限制吗?没有时间限制。孙子虽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是爷爷有权把财产遗赠给孙子。孙子取得遗赠财产的所有权以后,如果还属......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一、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


·哪些罪犯可以适用死缓,适用死缓的罪犯有哪些
      对于罪刑极其恶劣的犯罪分子,有的情况下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死缓,好歹罪犯暂时不能死了。不过不是任何一......


·公司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
      现在的社会中,很多在职人员会碰到一些问题,那就是公司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很多人不懂法律,更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会吃很多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