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时父母分配财产有子女的份吗

离婚时父母分配财产有子女的份吗?离婚时候子女没有权利分割父母的财产,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离婚之后,婚后夫妻双方所得归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各有其份,但是之前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夫妻共同财产与自己的子女无关,只有遗产有关联。2、如果夫妻协商愿意给孩子的话,那么孩子就有一份。3、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一般都是一人一半的,除非有其他协议。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1、双方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这个原则既反映在了《民法典》的各条法律的规范中,也是我国人民法院在判决双方离婚案件的办案的一种指导。这个原则实际体现在了双方离婚财产分割上,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分别有平等权利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同时也要平等地承担双方共同债务的义务。2 、 还有就是双方照顾到子女和妻子利益的原则,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需要特别注意保护到未成年的子女的合法的权益。未成年的子女的合法的财产不可以列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3 、还有就是有利以后生活的原则。4 、另外就是需要照顾到夫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为判决原则。三、离婚少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无论离婚的时候子女是否已经成年,在法律层面上来讲,都没有权利去分配属于父母的财产,而且,自认为悄悄把共同财产转移给孩子不犯法的这些人,其实,这样的做法跟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是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上海离婚财产分割的做法有哪些?
      一、上海离婚财产分割的做法有哪些?上海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


·退休人员工资怎么算
      退休人员工资即养老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


·一般的手指司法鉴定多少钱
      司法鉴定很多时候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是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对案件中的问题做出判定的一种活动。由于诉讼案件的需要,往往会对司法鉴定的时间有所要求,......


·房管局他项权证多久出证件?
      平时需要贷款的时候可能会将自己现有的房屋财产作为一种抵押保证交给贷款结构,但是房屋毕竟在法律上还存在很多复杂的手续就需要产权人去房管局办理一......


·商标在什么情况下侵权?
      商标在什么情况下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


·一般诽谤罪的证据需要多少?
      诽谤罪的证据需要多少(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


·一、婚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会少分吗?
      一、婚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会少分吗?1、婚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一般会少分的,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


·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可以被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可以被判缓刑吗?一、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可以被判缓刑吗?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不一定可以被判缓刑,具体是否可以被判处缓刑需要结......


·产权证保护那些权利?
      产权证的作用  一、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房产享有的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这种权利只......


·佛山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妨碍公务就是指通过威胁、暴力等手段影响了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妨害公务行为是会构成刑事犯罪,妨害公务罪的。然而,不......


·沈阳房屋买卖税费
      所谓房屋交易税费即在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时,需缴纳的税费。那么在沈阳房屋买卖税费又会是多少呢?二手房屋缴纳的税费又和一手房屋缴纳的税费不同,在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