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起诉受理之后多长时间开庭

法院起诉受理之后多长时间开庭法院受理后一般在20日内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二十二条 人民稜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你立案时已交纳诉讼费,没有什么开庭费的,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原告方有过错,法院也会判原告方承担部分诉讼费。二、民事案件可以开庭几次1、法律对开几次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只要案件审理需要,法院可以开庭数次,法律只对审限有规定;2、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2)《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通常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现实中,夫妻双方离婚时因为财产的分配产生争议而闹上法院的事件
      现实中,夫妻双方离婚时因为财产的分配产生争议而闹上法院的事件并不少。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我们知道,民事诉讼中,法院是会收取当事人一定的......


·开设赌场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需要与生活中那种开设麻将馆的情况做区分,毕竟开设赌场存在一定的职业性,同时涉及到的赌博数额也是很多的。因此在对开设赌场的......


·一、上房置换协议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一、上房置换协议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的话,那么就是有效的产权证书是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据之一,在法律上推定为权利,但其不具有......


·厂家业务经理随意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厂家业务经理随意辞退员工怎么赔偿?一、厂家业务经理随意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


·一、员工无故旷工多久可以办离职?
      一、员工无故旷工多久可以办离职?旷几天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旷工几天单......


·哺乳期裁员补偿标准是什么
      哺乳期裁员补偿标准是什么?哺乳期裁员补偿标准是按照平时工作两倍来进行一定的赔偿金的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


·一、醉驾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醉驾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是多少?醉驾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并无统一规定赔偿标准,根据给受害者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


·劳动关系在建立之后
      劳动关系在建立之后,在出险法定或者是约定的情形之后,民事主体可以提出解除的请求,若不是由于劳动者本人的缘故导致的劳动关系解除,是可以得到相应......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几种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几种根据《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


·户口和监护权必须在一起吗?
      户口和监护权必须在一起吗?不是的,监护权和户口没有直接的关系,实务中大量存在孩子户口在男方名下登记但子女却随母方生活的情形,法院判决抚养权的依......


·办理房子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房子公证需要什么资料常见的房产公证主要是房产继承公证和房产赠与公证。对于房产继承公证而言,一般所需的材料为: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