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协议的格式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的格式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协商一致后,就需要对协商清楚的内容固定,也就是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把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问题等等都囊括进去,尽可能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避免纠纷的发生。那么这个离婚协议的格式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离婚协议
  
  男方:___,男,汉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女,汉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年___月认识,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_年___月_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__。因_____________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____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向_____所借债务由___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损害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_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_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______ 女方:_______
  
  签名:______ 签名: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夫妻协议离婚的解决的并不仅仅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此时对子女以及债务等也是需要作出处理的,而这些往往也是比较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当事人一定要慎重处理。要是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事实婚姻的财产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事实婚姻的财产处理办法是怎样的中国没有事实婚姻,是同居关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最高人民法院......


·用假保单验车算什么罪
      该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


·一、醉驾交通事故认责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交通事故认责标准是什么?一般是负全责,看具体情况而定(如对方存在逆行、闯红灯等违规情况除外),主要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认定事故书承......


·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离婚,对于当下许多人来说已不是陌生的词语。我国实行的是婚姻自由制度,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但是,这个“自由”并不是没有限度......


·最新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公民不管是因为什么遭受了人身损害的,此时先对具体的伤情作出鉴定,这样才能进行相应的赔偿。其中导致人身重伤算是比较严重的了,而要求重伤赔偿之前......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抽逃出资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抽逃出资一、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抽逃出资(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


·专利权的发明人有什么权利?
      专利权的发明人有什么权利?1、利权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即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2、专利权授予后,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获......


·持刀没有伤人拘留几天
      持刀如果实施的是寻衅滋事的行为,在未造成人员受伤的情况下,可以对当事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怎么做?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怎么做?许多人都以为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之后,就结束了,但是事实不是这样。法院受理完,债务人还要处理一些相关事项,才......


·以公司名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以公司名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股权转让是公司发展中很正常的现象,怎么办理股份转让,了解相关的办理程序对于公司的发展必然是有利的,那么......


·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的条规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的条规有哪些“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是中华民族得以传承下来的原因之一。生儿育女,养儿防老,这是一种亲情的体现。人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