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诉讼时效中止的六个月规定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的六个月规定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止的六个月规定是时效计算的暂停,等到法定的暂停情形消失后,继续开始计算。因此,并不是补6个月。可以理解为暂停了多少时间,后面就延长多长时间。特别注意一点,时效中止的发生时段,必须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二、诉讼时效中止是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三、时效中止的情形:(1)不可抗力,人力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包括自然灾害和人的活动,前者如地震、洪水、台风等。出现不可抗力时,使得权利人在客观上无法或不便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行使请求权,而且即使权利人主观上要求行使权利亦无济于事。因此,法律规定时效期间中止计算予以救济是完全必要的。(2)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2、其他阻碍(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3、发生时段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诉讼时效终止在我们国家是有非常严格的时间方面的限制条件的,也就是在诉讼时效最后的6个月时间段内,其他的时间段是不能够发生这种法律方面的效力的,等到法律所规定的效力障碍解除的情况之下才能够继续的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才能避免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出现 在商品房买卖中因交易双方
      如何才能避免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出现在商品房买卖中因交易双方对交易的追求不同而容易引发纠纷,因为不同的纠纷又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所以购房者在购买......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现代社会的生活离不开各种各样的合同,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很多人在签订合同时,都会约定保证责任。那么你知道履行合......


·兰州民事诉讼请一个律师花多少钱
      兰州民事诉讼请一个律师花多少钱一、兰州律师代理费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物应当收取的报酬。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


·商标权是否需要摊销
      商标权是否需要摊销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是一种无形资产,那么问题来......


·法律规定重婚罪谁是被害人
      一、重婚罪谁是被害人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


·医疗事故鉴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3)鉴定过程的说明。主要是对鉴定程序的合法......


·父母拒绝提供户口本,属于侵犯子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吗?
      父母拒绝提供户口本,属于侵犯子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吗?父母拒绝提供户口本,属于侵犯子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吗?婚姻里的自主权具体是指什么,又包括......


·骨折都属于十级伤残吗?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骨折都属于十级伤残吗?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一)骨折都属于十级伤残吗?按照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骨折都达到十级伤残的标准......


·律师常说的要约效力是什么?
      律师常说的要约效力是什么?要约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说白了也就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邀请签署合同约,而在法律文件的书面语言中发起的一方称为要约方......


·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是什么?
      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是什么样的?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通常包括很多单项工程,如混凝土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作为工程总承包方,会将这......


·税务行政复议强制执行不服要怎么办?
      在中国,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每一个公民都可以成为税收法上面的纳税人,关于税务行政复议强制执行不服要怎么办很多人有疑问,对于税收的行政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