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单位应该如何注销股东证?

单位应该如何注销股东证?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需要经过如下几个步骤的手续:第一步:到你之前开立股票账户的营业部(必须是你之前开股票账户的券商营业部,即你在哪里开的股票账户就必须在哪里注销你的股票账户,无法到其他券商办理,也无法在你开股票账户的券商的其他营业部办理,)提出注销股票账户的申请。第二步:按照券商营业部的要求在券商营业部给你的单子找该营业部的相关负责人签字。第三步:在券商营业部各个岗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完字之后到柜台凭你的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你的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第四步:在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之后的第二天或者这之后办理你的证券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二、注销需要带股东的身份证吗?注销需要带股东的身份证因为现在关于公司的一些事情要进行一定的变更的时候,都是需要有一些股东或者是其他的人员来进行一定的身份证件的证明的,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三、股东变更程序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而言就是一个买卖股权的交易行为,所以对于公司的一些债务,股东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只要完成出资之后,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但是股东本身存在违法行为时除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小学生打架老师该如何处理?
      小学生打架老师该如何处理?在现如今这个几乎每个人都要经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时代,与同学发生口角,产生争执甚至于动手的事情是每个人都有可能遇......


·房产民事诉讼管辖是怎么进行划分的
      房产民事诉讼管辖是怎么进行划分的一、房产民事诉讼受理范围诉讼受理范围也就是说哪些房产案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房产纠纷一般来说大多构成民事......


·怎么对醉驾致人死亡量刑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
      怎么对醉驾致人死亡量刑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


·羁押在看守所严重吗
      羁押在看守所严重吗羁押在看守所的人,一定比关押在拘留所严重。因为看守所是关押刑事犯罪或者被判刑的人,而拘留所则是关押行政处罚的人,最多关......


·建筑工程零工合同怎么签订? 建筑工程零工合同 发包人(甲
      建筑工程零工合同怎么签订?建筑工程零工合同发包人(甲方):____承包人(乙方):____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


·怎样成立私募基金的公司?
      怎样成立私募基金的公司?一、怎样成立私募基金1、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


·劳动者合同到期辞职补偿是否还有
      劳动者合同到期辞职补偿是否还有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


·可撤销婚姻法条如何规定的?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


·遇到欠债纠纷要如何处理
      在生活中,如果您经常借钱给别人,那早晚会遇到欠款纠纷,这就类似于“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所以,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您有必要学会处理该类纠纷......


·已经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退
      已经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退一、已经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退从法律角度上说,购房者要求退房,实际上就是接触购房合同。因此,购房者的退房理由实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