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车祸对方要求赔误工费是合理的吗?

车祸对方要求赔误工费是合理的吗?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应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综合上面所说的,误工费就是应该由车祸的全责方或者是主责任的一方来进行赔偿,而且只要符合条件那么受害方是可以要求的,但误工费只会针对于人,如果是属于车辆受损而人没有任何事情的话,那么这笔费用一般就不能进行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法股份代持有怎样的规定
      现实生活中,一些上市公司其实际出资人与名义上的出资人其实是有出处的,因此存在代为持有股份的事件。它是一种最为常见的委托投资的行为,是在双方都......


·疫情期间医护人员工资补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疫情期间医护人员工资补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疫情期间医护人员工资补助标准因地而异,以下标准仅供参考:疫情期间医务人员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


·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
      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1、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


·按照法律已签字的口供能翻供吗
      按照法律已签字的口供能翻供吗一、刑事案件第一次的口供可以翻供吗?第一次的口供如果有表述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是讲错了的地方,可以在后续录口供的时......


·关于行为人审车多少钱?
      关于行为人审车多少钱?车辆一般都是要进行年审的,关于车辆,因为是一个器械产品,很多东西都涉及到一些专业性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人都是不太懂里......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应如何处理?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


·劳动者劳务合同签后能毁约吗
      劳动者劳务合同签后能毁约吗一、劳动者劳务合同签后能毁约吗可以毁约肚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


·商标35类别抢注侵权应该怎么办
      一、商标被人35类抢注怎么办?35类是广告类,后面可能会涉及到做广告的时候会有影响,而且35类是通用类公司应该及时注册。商标抢注可以按照下面方式......


·裁定错误国家赔偿的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
      曾经轰动一时的冤假错案如今因为真凶的落网又一次进入大众视线,这起案件的背后蕴含着国家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化,国家的裁定不总是正确的,尤其是在司法......


·己被批捕的人能第二次报捕吗?
      一、己被批捕的人能第二次报捕吗?可以。强制措施可以交叉使用,只有同时不采取两种强制措施即可。如先逮捕,后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然后又逮捕。公......


·单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诈骗这个词我们都不陌生,可以说很多人都接到过诈骗电话,基本上都是骗子会编造一个理由让人们去相信,以此来骗取人们的钱财。刚刚说的我们您可能都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