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激情犯罪过失犯罪不是一回事吗

激情犯罪过失犯罪不是一回事吗
  
  一、激情犯罪过失犯罪不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过去犯罪即非故意而为,激情犯罪存在故意性,同时在法理上没有激情犯罪的说法的。中国刑法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形式:
  
  (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过失犯罪,刑法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二、过失犯罪会怎么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是过失犯罪。
  
  2、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犯罪。
  
  3、第二百三十三亲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4、在处罚上,因为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比故意犯罪明显要小,因此刑法对过失犯罪的处罚比对故意犯罪的处罚要轻。
  
  5、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
  
  三、如何认定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1、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犯罪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类型。
  
  2、《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根据以上情况可以看出过失罪只要不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形,一般都是不构成犯罪的。不构成犯罪,并不代表不需要承担责任,会根据情节进行治安处罚。在这里温馨提示大家一下,只要在工作岗位上,一定要谨慎一些,避免过失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入室盗窃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规定什么入室盗窃罪,对于入室盗窃的行为一般是按照盗窃罪来定罪处罚的,自然在实际追究法律责任的时候,也是根据《刑法》中关于......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怎么分?一、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怎么分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


·进入社会工作后
      进入社会工作后,您最关心的莫过于薪酬与待遇赔偿问题。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各种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尤其在劳动法方面,对员工、劳动者等......


·什么人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
      答: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


·敲诈勒索罪广东立案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广东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


·我国公民
      我国公民,在对房屋进行买卖交易的时候一定会经历的一个过程,就是房屋过户。房屋过户也是房屋买卖交易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流程。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房产......


·调解离婚还能对抚养权变更吗
      夫妻离婚的方式可以是协议离婚或者是通过法院进行离婚,但是几乎大多数的夫妻在离婚以后,如果有孩子的话,那么最放心不下的其实就是针对孩子的抚养问......


·雇佣童工的处罚是怎样的,如何处罚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
      童工不同于未成年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单位是禁止招用童工的,但是却可以录取未成年工。那么用人单位要是非法雇佣童工的话,此时该怎么处罚呢?我们将......


·
      一,交通事故撞伤留疤是否可以索要赔偿根据伤情是否构成残疾要求赔偿。如果经鉴定,构成残疾了,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对于今后治疗费,也可以按照规定......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
      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了现代生活中人们最容易遭受的事故之一,关于事后赔偿的问题往往又容易引起纠纷,许多受害者因此很担心,想知道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


·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该怎么认定
      对于认定一般侵权行为来说,应该说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过错这四者是缺一不可的。就动物致人损害而言,既然是特殊侵权责任,其特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