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犯罪中止有期徒刑的判罚有争议的话可以上诉吗

对犯罪中止有期徒刑的判罚有争议的话可以上诉吗 ?对犯罪中止有期徒刑的判罚有争议的话可以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出了相关的规定。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二百四十二条: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二、犯罪中止应该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三、刑事上诉状的写法上诉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则不列被上诉人)(姓名等基本情况)上诉人因______一案,不服人民法院____年__月__日()字第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具体的上诉请求)上诉理由(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具体内容,阐明上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此致__________人民法院上诉人:代书人:年 月 日其实,犯罪嫌疑人虽然构成了犯罪中止,但人民法院依然作出有期徒刑的判罚的话,很有可能是也造成了相应的损害结果,在造成损害结果的情况下只能减轻处罚而不能免于处罚,没有造成任何损害结果的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金融诈骗金额怎么认定
      金融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它包括了集资诈骗、票......


·一、新婚姻法父母遗产继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新婚姻法父母遗产继承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后继承的父母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父母在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则......


·鉴定意见属于证据种类中的哪一种
      鉴定意见属于证据种类中的哪一种在新修定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中,有一项是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往往被作为书证使用。那么鉴定意见属于什么证据......


·聚众斗殴受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聚众斗殴受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些年轻人发生口角后,在激动情绪的影响下,互相可能大打出手,甚至引发聚众斗殴事件。在这种事件中,有组织者,也有......


·最新严重骨折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有哪些?
      国家制定法规保障工人的劳动权益及人身安全,所以当工人在用人单位为其购买了工伤保险期间,在工作时发生工伤是能向用人单位所要赔偿的。根据法律规定......


·投标保证金可以代交吗
      投标保证金可以代交吗,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是小数字,所以很多投标方有可能在第一时间拿不出来这么多钱,就会找其他公司代交,那么......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主要在我国《公司法》第......


·故意杀人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故意杀人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


·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类别方式有哪些?
      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类别方式有哪些?所有权原始取得,是指不以原所有权人的权利和意志为依据,直接依据法律规定而取得所有权。物权的原始取得又称物权的固......


·律师人员帮罪犯辩护合法吗?
      一、律师人员帮罪犯辩护合法吗?律师人员帮罪犯辩护的行为,显然是合法的。辩护权是指法律赋予处于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针对指控进行......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房地产在当今社会上的强大地位,是很多商人眼中美味的餐点。然而房地产就得有需要相关的土地开发,所以要征收土地是不可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