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一方在婚内触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请求分割财产吗?

一、一方在婚内触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请求分割财产吗?
  
  
  婚内触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请求分割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内触犯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非就是另一方在挥霍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触犯夫妻共同财产的这种做法肯定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一方的这种做法已经侵犯到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即便要分割财产,故意转移财产的一方肯定会少分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买房首付款什么时候拿买房的时候买方给卖方首付款时间
      买房首付款什么时候拿买房的时候买方给卖方首付款时间,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首先是全款购房,另外可以选择买方按揭贷款购房,具体如下:1、买方全款......


·行政诉讼法判决驳回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判决驳回的情形有哪些?一、行政诉讼法判决驳回的情形有哪些?  没有驳回判决的说法。司法实践中一般有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等情形,对于......


·抵押担保他项权证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是,担保物权所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2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


·河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河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自动辞职是否会有补偿
      多数情况下劳动者被单位辞退的时候,这是单位需要对劳动者做出相应的补偿。那要是劳动者自己自动辞职的话,此时是否还能要求单位进行补偿呢?不少劳动......


·一、驾驶员醉驾是否留案底?
      一、驾驶员醉驾是否留案底?驾驶员醉驾会留有案底,依据依据《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


·遗产继承从何时开始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遗产继承从何时开始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这一规定,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应以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为准。根据我国......


·合伙企业法法律解释
      合伙企业法法律解释在实践中,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等等,而制定了合伙企业法。那么......


·刑事拘留多长时间能见律师
      看守所在收到律师辩护人的会见请求后的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不服怎么办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


·买卖合同纠纷庭审流程是怎样的
      许多当事人不了解法庭听证的步骤和程序,他们不知道该做什么或说什么。然后,我将简要介绍法庭审判的程序。在开审前进行准备和听证。书记官在开审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