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个人欠债离婚对方要承担吗?

个人欠债离婚对方要承担吗?这种情况对方是否承担看情况而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下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二、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综上所述,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及债务进行分割,个人欠债要看情况,如果是用于双方生活,属于共同债务的,离婚对方也要承担这笔债务,可以用共同财产偿还。而个人欠债用于个人挥霍的,不嫩认定共同债务,这样另一方没有承担的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子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属于公民个人的私有财产的,当然这是指我国
      房子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属于公民个人的私有财产的,当然这是指我国公民购买的普通性的商品住房。由于目前我国经济的发展,所以在市场上还有一些其他性质......


·保险代位权诉讼时效期间是什么?
      保险代位权诉讼时效期间是什么一、概念介绍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日常经济生活当中,当事人双方都会将违约责任条款作为合同要素之一加以罗列。如果当事人中的一方违约了将要承担相应的法......


·人员入职后需要哪些资料?
      大学毕业生通过层层面试被单位录取后,会被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办好了入职后,才能成为单位的正式员工。为了给单位留下好的印象,毕......


·死亡职工的抚恤金能否继承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
      死亡职工的抚恤金能否继承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


·缓刑危害国家安全罪是否适用?
      缓刑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被经常用到。一些犯罪人员的犯罪情节较轻,对社会没有造成太大的危害,同时犯罪人员有悔改表现,这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


·一、辞职后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辞职后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而且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公司必须开具......


·闯红灯怎么查询,有什么规定?
      在生活中,根据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每一个人都必须要遵守交通法的规范,遵守交通规则,不仅仅是过往车辆,行人也都要明白交通规则是怎么样的,闯红......


·立公证遗嘱要什么手续?
      立公证遗嘱要什么手续?一、根据法律规定立公证遗嘱要什么手续?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


·疫情期间公司有权利停工停薪吗
      疫情期间公司有权利停工停薪吗?疫情期间公司无权停工停薪,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


·疫情期间能否延期开庭
      可以申请延期开庭。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法院也可依法决定延期开庭,但需提前告知当事人。承办法官对受疫情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