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认定强奸罪需要注意什么?

认定强奸罪需要注意什么?(一)罪与非罪的界限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2、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该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论处。(二)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与接触就算犯罪既遂。(三) “强奸”男性是否构成强奸罪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假如行为人把男的误认为妇女而着手实行强奸,并且完成“强奸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调查近几年的案例,法院判决大多是“故意伤害罪”。如果由于对象是男性而强奸不能的情况下,以强奸未遂定罪。视当时情况如果是故意轻伤,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对于性自主的权利,每个人都是拥有的,可以自由支配,但是强奸就是违背了当事人这样的权利,所以构成犯罪。对于性自主可以扩大解释,包括发生行为的时间,以及发生的地点等等都有自由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于新三板股票怎么买卖?
      对于新三板股票怎么买卖?新三板市场是国家为了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而做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证监会方面,国家也要求其由审核制度改为更加容易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转让到期怎么办?很多市民面临在买房或买地时,总会有这样的担忧: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再花大价钱续期重新获得使用权还是由政府收回是个......


·土地使用权流转期限是多久
      一直以来,农村和城镇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就是不成正比的,想要让农村的土地资源也逐步的向资本市场发育,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也是一个必然的阶段。......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一个公司的成立,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需要很多职员来共同的完成一个公司整体。公司在经营,管理期间,会遇到很多......


·夫妻办离婚有几种途径?
      夫妻离婚有几种途径在中国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


·取保候审可以由近亲属取保吗
      可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或者近亲属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就可以了,不......


·绑架罪和抢劫罪怎么判
      提到绑架罪和抢劫罪,相信您都清楚这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重罪,虽然他们之间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本质上还是不同的,尤其是在量刑方面。那么您知道......


·工伤等级的用人单位处理规定
      工伤等级的用人单位处理规定工伤鉴定完后,如果未达到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也就是连个十级都评不到),那相关医药费用处理理完毕后,公司完全可以按照法定......


·公司欠债被起诉最大股东会承担责任吗?
      公司欠债被起诉最大股东会承担责任吗?一般是不需要的,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


·罪犯批捕到判刑时间多久?
      一、罪犯批捕到判刑时间多久?1、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


·房主卖房隐瞒漏水情况怎么办?
      房主卖房隐瞒漏水情况怎么办?如果原来的屋主隐瞒了漏水情况,是要负责的,因为在房屋买卖合同里是有规定的。具体的细则如下:“如果房屋主体结构(不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