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专利权与著作权有什么相似之处

专利权与著作权有什么相似之处第一,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属于知识产权,它们都属于狭义范围的知识产权范畴,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第二,著作权和专利权的性质相同,即都具有权利本体的私权性和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的性质。第三,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具有知识产权的独占性特征,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权利并受到法律严格的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未经权利人的允许,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第四,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具有地域性,这两者的权利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第五,著作权和专利权都有时间性,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著作权一般是在作者死亡后的五十年,或者作者不是公民的,以首次发表的五十年内为保护期限;专利权自发明之日起的二十年,而外形和设计的期限只能被保护十年,这两者的权利一旦超过有限期限,其权利就自行消失,相关知识产权将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综上所述,著作权和专利权存在知识产权、性质相同、独占性、地域性、法律保护期限等方面的相同之处。二、专利权和著作权的不同点1、取得保护的方式不同:著作权多实行重要作品独 立完成,不论他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法只授予先申请人,要求“首创性”。2、权利客体范畴不同: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专利权保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客体较专利权广泛的多。3、权利的内容不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等。相比之下,专利权的内容简单,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方式复杂。4、权利的排他性不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只要是独创的作品,不论其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均可获得独 立的著作权。相比之下,专利权具有较强的排他性。如果发明人就一项技术成果获得专利,其他人未经他的许可,不能随便在生产、经营中使用这项技术。5、权利受保护的期限不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限较长,公民的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 死后50年: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50年未发表的,不受保护;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专利权与著作权同属于我国知识产权中的一类,就二者的保护来看,其实都是具有时间性。不过,严格来说,在对专利权和著作权的保护时间上面,其实也是有很大的不同。相比而言,其实我国对著作权的保护是要比对专利权的保护更长一些。尤其是,关于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些执法机关在行使权力时会在没有权利行使的情况下造成公民的伤害,这个时候我们就会想要索求赔偿。所以国家为了弥补所犯下的错误所规定了相关的刑事......


·起诉离婚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涉及到打离婚官司的问题,而此时自然与协议离婚的相关要求、规定不同,其中也是需要当事人同时提供相应材料的。那究竟夫妻中一方......


·哺乳期公司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哺乳期公司解除合同怎么赔偿?哺乳期公司解除合同的赔偿主要是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


·结婚的彩礼如果离婚归谁
      一、结婚的彩礼如果离婚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


·破产抵销权
      《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无论是否......


·一、交通事故先起诉医疗费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先起诉医疗费可以吗?交通事故先起诉医疗费是可以的,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


·日本专利申请实务指引的内容有哪些?
      日本专利申请实务指引的内容有哪些?外国语书面制度向JPO递交专利申请时,原则上应该提交日文文本。但是,为了方便非日语申请的申请人有充分的......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吗一、公司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吗?2014年3月1日起,所有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都可以采用认缴制,(即你说的随便写),你可以认缴一个您......


·债权债务相互抵销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债务相互抵销的条件是什么一、债权债务相互抵销的条件是什么?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和债权。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有哪些?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定,改变土地用途应依循以下程序: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


·国家征地鱼塘赔偿标准
      具体的补偿标准是:其一、土地补偿费,按该鱼塘所在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其二、附着物补偿费,即养殖鱼塘的水利设施等附着物的补偿,按照实际情况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