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法律规定共有房产有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共有房产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共有房产有继承权,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在当代社会如果要想发生继承的话,尤其是房屋的继承,必须要具备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具体的条件,首先被继承人员必须死亡,其次就是被继承的财产,也就是房产必须属于个人所拥有的财产。如果是共同利益的财产,需要按照份额来进行划分之后才发生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盗窃判缓刑是合理的吗?
      一、盗窃判缓刑是合理的吗?盗窃判缓刑在一定情况下是合理的。如果涉嫌盗窃罪,盗窃数额在三万元以下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者犯罪嫌疑人初次......


·婚内财产分割管辖法院是哪里?
      婚内财产分割管辖法院是哪里?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按照被......


·构成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


·医疗过错听证会是什么?
      医疗过错听证会是什么?一、医疗过错鉴定听证会主要是医患双方分别就诊疗过程、院方有无医疗过错等发表意见。由于鉴定会召开前,医患双方已经......


·我国商标国外抢注如何维护?
      我国商标国外抢注如何维护?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之后,接下来的维权手段还是较多的。一般地,商标权利人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


·民间借钱不还打官司有用吗?
      民间借钱不还打官司有用吗?一、借钱不还打官司有用吗?有用,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通过打官司来追债是维权的合法渠道。如果对方欠债数额较小,建......


·仲裁裁决第三人权利救济问题是怎么处理的?
      仲裁裁决第三人权利救济问题是怎么处理的?可以直接起诉处理,第三人对仲裁裁决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仲裁裁决作出之日起......


·回迁房能否买卖,可以买卖回迁房吗
      回迁房比一般商品房便宜,所以比较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它存在着许多风险。对于回迁房,在实践中,是否可以买卖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在购买了......


·工伤认定什么时候申请书,什么时候提出申请?
      工伤认定什么时候申请书,什么时候提出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


·办理遗产公证需要多久时间
      办理遗产公证需要多久时间关于遗产公证,只要前期手续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刻取得,也即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等,会在受......


·初犯轻伤二级有谅解书可以申请缓刑吗?
      初犯轻伤二级有谅解书可以申请缓刑吗?一、初犯轻伤二级有谅解书可以申请缓刑吗?是可以判缓刑的,由于轻伤二级属犯罪情节较轻的,又赔偿了受害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