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检察院以罪名批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检察院以罪名批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批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3)有逮捕必要。也就是说,不逮捕或者采取其他较缓和的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因而有逮捕必要。二、检察院批捕后的流程是什么?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批捕的前提条件是公安机关已经提请批捕,在公安机关还都没有侦查清楚的情况下,检察院不可能直接就以相关罪名去批捕了嫌疑人。至于说定罪的罪名,批捕以后其实检察院在特殊情况下也是可以更改罪名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辞职退社保能退多少
      一、辞职退社保能退多少钱?辞职退社保能退多少钱呢?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参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


·现实中钢板不取怎么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针对一般标准已经规定得很明确了,但是在有些具体方面还是没有涉及到,比如钢板不取怎么工伤鉴定,其实这个问题在目前来说,理论界的争议还是......


·一、房屋的屋顶所有权是归谁的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区分所
      一、房屋的屋顶所有权是归谁的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即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原则上不能归属于顶层区分所有权人所专有使用。建......


·裁员适用代通知金吗?
      裁员适用代通知金吗所谓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金钱。按照劳......


·分公司合同应诉的主体是总公司吗
      分公司合同应诉的主体是总公司吗?应诉的一般是总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形式上,分公司是本公司的派出机构。但在实......


·公司并购协议有什么内容
      公司并购协议有什么内容一、公司并购协议有什么内容1、陈述与保证。在合同中,双方都要就有关事项作出陈述与保证。其目的有二:一是公开披露相......


·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吗?
      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吗答案是如果孩子已经有户口是可以的。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


·房屋出租纠纷?
      房屋出租纠纷有哪些类型一、房屋出租纠纷有哪些类型具体来说,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一)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如何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如何赔偿多少钱?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


·非法集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巨大、造成后果严重,在具体实践中,主要有非法吸收存款和集资诈骗两种表现形式,两者都是以非法手段吸引......


·上海工伤鉴定要等多久才出结果?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的安全要永远放在第一位,但是实际上工伤的发生是不可完全避免的,由于工伤引起的损失按照法律条例相关单位需进行补偿,那么在上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