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分居多久法律自动离婚?

分居多久法律自动离婚?
  
  一、分居多久法律自动离婚?
  
  法律不能自动离婚。但分居两年之后可以离婚,前提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但是,法律上认可的分居必须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的。如果是因为工作或者双方协议分居的,不能算作离婚的理由。
  
  
  2、两人分居后,2年时间里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的义务
  
  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不可以仅仅简单理解为两人分开居住。有的夫妻因为住房原因分别居住,或是小吵小闹不住在一起,但是心情好时又会去酒店开房进行肢体接触等,这样的分居不能被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3、分居必须是连续的切分居期间不再履行夫妻义务。
  
  假如夫妻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所有分居一定是指两人分开生活。
  
  二、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
  
  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一点:因为分居为夫妻之间的私事,外部的证据的证明力十分有限。因此即使有上述证据,法院也未必一定会采纳。因此,对于那些试图通过“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而离婚的人,如果还没有分居,最好还是放弃,而转为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以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这时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这样要比苦苦等待两年要快多了,而且成功率还高。
  
  三、怎样算分居
  
  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许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当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同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3、同居不履行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
  
  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关系都不和谐,所以都想要通过离婚来解决,但是关系不和谐,可能是因为小矛盾,这样的情况一般是不可以构成离婚的事由的,应当无法受理这样的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运输损害赔偿方式具体有哪些
      运输损害赔偿方式具体有哪些方式一:承运人责任险丙保险公司先行全额赔付车上受伤乘客,随后可依据甲保险公司对小轿车承保的交强险、三者险按责任......


·销售劣药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劣药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一、销售劣药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销售劣药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具体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如何认定代理人资格
      如何认定代理人资格凡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暂行规定》明确,劳动仲裁代理人包括4种:律师、......


·安装合同范本的步骤有哪些 一、安装合同范本的步骤有哪些?
      安装合同范本的步骤有哪些一、安装合同范本的步骤有哪些?1、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范围和内容:(4)工程造价:全部工......


·一、买卖不破租赁必备条件具体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必备条件具体是什么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有效的存......


·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属来区分,可以将城市中的房屋分为公房与私房,
      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属来区分,可以将城市中的房屋分为公房与私房,而对于私房自然公民是享有全部的所有权,不过此时可能存在多个共有人的情况。而要想将......


·没有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怎么办一、没有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怎么办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可以找原先的用人单位出具,如果拒绝出具的,可以向......


·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方式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方式有哪些相信您都清楚,即使造成的是同样的损害,但最后给予受害人的赔偿数额都是不同的,这主要是因为在计算赔偿的时候,人身损......


·新劳动法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新劳动法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


·2023青海土地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青海土地征地补偿新标准1817是什么?2018青海土地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二、征......


·互相斗殴公安局怎么处理?
      互相斗殴公安局怎么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