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夫妻协商一致后对相关事项的处理,但在当事人签字之后只是成立,而不是马上就能生效,此时需要满足一定的生效要件才可以,那么离婚协议的生效要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离婚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夫妻协议离婚时,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同时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供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对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债权、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明确、一致的约定。双方一旦办理完离婚手续,男女双方均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反悔。所以对于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的问题,其实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身份关系的变动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身份关系的变动的协议当然不能生效。《离婚协议》的生效时间应该是在民政登记离婚并提交备案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反悔,主张离婚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中《离婚协议》因为是双方在婚姻期间签订的,必然涉及一些双方婚姻关系的基本事实、财产情况及当时双方的一些分割意愿的体现,在离婚诉讼中可以参考《离婚协议》中的相关内容了解案情甚至参照其分割意思判决。目前,由于不少法官对于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还持签订即有效的观点,因此在实务中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没有统一标准。离婚协议涉及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债权、债务承担等问题,起草和签署时一定给要反复考量。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只有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之后才能生效,因此也可以说离婚协议书的生效要件就是办理协议书的备案登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人民法院判的罚金怎么交纳
      法院判决书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根据......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生活中总有经济困难的时候,但是某些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却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甚至给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这种时......


·企业与员工有劳动关系怎么解除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与企业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具有劳动关系。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劳动法,根据该法律的规定,企业与员工如果要解除......


·浅二度烧伤工伤赔偿应赔多少?
      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可能会受到由于意外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即工伤。而受了工伤的劳动者应该获得工伤赔偿,以此作为医药费,护理费或者其他补偿费......


·履约保证金是什么?
      履约保证金是什么意思一、履约保证金是什么意思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


·哪些证据可以争抚养权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
      哪些证据可以争抚养权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所以当事人应着重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收集证据。1、夫妻......


·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一)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每平方米14元。依据财综[2009]24号(二)土地管理费:使用土地每......


·个人欠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欠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个人欠贷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话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


·公司入职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入职需要什么资料?1、员工填写,并交验各种证件:2、3张;3、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4、学历、原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5、资历或资格证......


·民法典打印遗嘱没见证人生效吗?
      民法典打印遗嘱没见证人生效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


·离婚伪造债务法律风险是什么?
      离婚伪造债务法律风险是什么?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