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强奸罪的客体如何认定的?

强奸罪的客体如何认定的?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强奸尸体不够成强奸罪,应构成侮辱尸体罪。3、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并规定严厉的法定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另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强奸等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二、关于强奸罪的处罚的是怎么样的?根据《刑法》第236条,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三、强奸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综合上面所说的,强奸罪的罪名是根据犯罪的主体、主观、客体、客观来进行构成的犯罪情形,而对于存在的客体必须要是侵犯了他人的权益才会被认定,所以,执法人员在判决的时候就会结合不同的因素来进行处理 ,只要合理、合法的就可以让犯罪人员受到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缓刑中最短的时间是多久?
      缓刑中最短的时间是多久?缓刑中最短的时间是两个月,只有被判处拘役的犯罪主体才有可能会被执行此类处罚,并非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办理的缓刑请......


·根据侵权责任法劳务分包人责任是怎样的?
      根据侵权责任法劳务分包人责任是怎样的?《侵权责任法》会随着明年初《民法典》的实行而时效,故此直接看一下《民法典》《民法典》(201.01.01生效)之中......


·子公司能和分公司签合同吗?
      子公司能和分公司签合同吗?分公司与子公司能签署合同,这个合同不能对外,可以处理两个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


·土地使用证办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办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土地是使用证不仅仅是一种证件,更是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一定面积土地的依据,在该土地被拆迁......


·一、想要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一、想要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可以在到时间之后直接离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辞职的,不论单位是否同意,均不影响劳动者辞职权的行使。但是,处......


·个税偷税漏税的后果具体是什么
      个税偷税漏税的后果具体是什么1、分层次处罚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第一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


·遭遇一房多卖购房者要怎么处理
      遭遇一房多卖购房者要怎么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房产商又将该房屋卖给第三人,导致不能按期交房,是对房屋买卖合同的严重违约,应当承担合同违......


·离婚了拿着自己的户口页可以登记吗
      不可以,必须要户口簿原件。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是单......


·轻微伤民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打击斗殴致使人受伤的情况常有发生,如果打架过程中不注意动手的力度有可能会造成人残疾或者毁容的。但也有伤情轻微的情况,但不管怎么说,只要是动手......


·网贷备案细则的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网贷备案细则的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知识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保护出借人、借......


·饮酒开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而醉酒开车的危险程度则更高,为
      饮酒开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而醉酒开车的危险程度则更高,为了杜绝醉酒开车的现象,我国已将醉驾入刑,醉驾当事人被抓获之后,将会面临刑事上的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