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到期通知书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合同到期通知书的写法和通知时间期限都作出了详尽的规定,我们通过对法律法规的解读分析,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在您遇到上述问题时,可以为您答疑解惑,并且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一、新劳动法不续签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签手续。
  
  2、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签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3、公司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二、单位不续签合同通知书、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先生/小姐(员工工号 ):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1、过失性解除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失性解除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您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以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 年 月 日日;计 元;
  
  2、此种情形下:
  
  公司需要支付给您相当于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 元。
  
  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 ;
  
  2、 ;
  
  3、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注:本劳动合同解除书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签 收 回 执
  
  本人已收到公司于 年 月 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当劳动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规章中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应通知劳动者时,可采用此文书式样。提前通知的时间一般为15天至30天为好,目的是根据劳动者的意愿和表现,做出用人单位的决定,以便有充足的时间办理续订或终止合同的手续。
  
  以上是我们整理出的关于合同到期通知书怎么写的相关内容,其中需列出解雇员工的理由和经济赔偿的具体数额,如果您收到的通告不符合以上规定,则属于用人单位失责,如果您想要通过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可以在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期跳槽违约金是多少?
      合同期跳槽违约金是多少?1、合同期内是可以辞职的,“不到三年不得辞职,否则扣押证件、缴纳违约金”之类的条款是无效的。这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


·什么是合同的预期违约?
      什么是合同法上的预期违约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其行为表明履......


·学生可以个人所得税退税吗?
      学生可以个人所得税退税吗?一、学生可以个人所得税退税吗?学生可以个人所得税退税,但是必须要存在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是属于重复征税的相关的......


·侵占罪和盗窃罪如何量刑
      盗窃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兼职春节可以随时辞职吗?
      兼职春节可以随时辞职吗?当然可以,这本来就是兼职的一个特点。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不论公司是否同意。实际上班的工资公司应该正常结算......


·国企职工有时不免会犯错,醉驾就是时有发生的行为。当国企职工醉
      国企职工有时不免会犯错,醉驾就是时有发生的行为。当国企职工醉驾时,他们会受到与普通老百姓相同的惩罚,比如说罚款、拘留、教育和吊销驾驶资格证等......


·行政拘留记录是否销档处理?
      公民因为违法被行政机关作出了拘留的惩罚后必然会考虑到与自己的未来前景相关的档案问题,很多人因为担心自己的拘留处罚会被记录到档案之中而开始寻找......


·一、买卖不破租赁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一、买卖不破租赁对方不履行怎么办?对方不履行的,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者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和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一、误工费间接损失还是直接损失?
      一、误工费间接损失还是直接损失?误工费属于直接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间接经济损......


·加班费证明的举证需要注意什么?
      加班费证明的举证需要注意什么?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


·取保候审到期后会不会在上网追逃
      取保候审到期后会不会在上网追逃对于犯罪情节不是特别严重、且不会造成社会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可以通过取保候审,在监狱外随传随到就行。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