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卖房签合同后毁约承担什么责任?

卖房签合同后毁约承担什么责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主动毁约时,买方既可以要求解除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要求卖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合同解除后,已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无论作为买房人还是买房人,一旦签订了购房合同,两者就形成了一种法律关系,如果中途违约,必定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当房屋买卖合同中既约定有定金,又约定违约金时。首先,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生效,如果该合同已经生效,该定金可能作为房价款的一部分抵消;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其次,合同中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守约方可以根据定金和违约金的估算金额,选择其一进行主张。二、房屋买卖中双方要履行哪些义务?房屋买卖双方有的权利与义务:甲方:1、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2、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3、在办理过户期间向乙方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明及相关法律文件;4、在办理过户期间拥有该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5、保证上述房产无债权与债务纠纷。6、保证在立契之前把物业管理费 、水费、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结清。乙方:1、须提供过户所用之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2、及时支付购房款及相关税、费。3、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上述房屋经产权过户并交接完毕后,该房屋即归乙方所有和使用。综上所述,双方谈好房子买卖条件后,签订书面合同就确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如果卖方中途毁约,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比如合同中有定金条款的,卖方需要给买方支付双倍定金赔偿。作为买方,可以提出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网络炒股金融诈骗怎么报案?
      网络诈骗案件在日常生活中,层出不穷,这也就意味着民事主体的权益不可避免会受到损害。且不少人利用网络环境,买卖股票,实施网络炒股金融诈骗行为,......


·南宁醉驾可以判缓刑吗?
      南宁醉驾可以判缓刑吗?醉驾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只要符合缓刑,判缓刑的概率就大。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


·社保是怎么算的?
      之前给您讲了如何补缴社保,和关于社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作为保障我们生活基础的社会保险,社保的算法当然也会是我们关心的一个重要的话题,可能您也......


·员工拒绝加班就扣工资吗?
      原则上,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需要经过员工的同意。但有些单位却明令要求说,只要员工拒绝加班的话,就会扣其工资,导致一些员工不得不加班。那从......


·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吗?
      侵犯财产罪就是犯罪分子用某种不正当的手段去夺取公私财物的一种不正当的犯罪行为。侵犯财产罪也分为很多种类型,种类也比较多。而且在刑法中对于辨别......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禁酒后驾车。但是,一些事业单位人员喝酒后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禁酒后驾车。但是,一些事业单位人员喝酒后存在侥幸心理,想自己开车回家。如果一旦被交警发现,其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事业单位的......


·一、父子之间可以签署房屋买卖协议吗?
      一、父子之间可以签署房屋买卖协议吗父子之间可以签署房屋买卖协议,主要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可以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房屋。父子之间的房......


·民事诉讼法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的证据种类有哪些?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


·法律中规定什么人可以当股东
      法律中规定什么人可以当股东1、参与公司设立或者认购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或出资的原始股东。凡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参与公司的最初设立活动,在公司......


·管辖权异议上诉是否缴纳上诉费
      管辖权异议上诉是否缴纳上诉费管辖权异议上诉是否缴纳上诉费?(一)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否预交案件受理费,现行法律没有规定在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


·法律规定2023年丧假几天
      丧假几天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