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批捕半年有放出来的吗?

一、批捕半年有放出来的吗?正式批捕后,证据不足,可能再次退回补充侦查,每次退回补充侦查一个月,最多不超过二次,每次审查起诉时限最长均为一个半月。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二、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程序是什么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后,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证据进行审查,检察机关采取办案人员阅卷,审查起诉部门的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的方法进行审查。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查批捕,应当交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分别作出以下决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通知后,对于被拘留的对象,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果公安机关不同意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复议。如果公安机关的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在复议、复核期间,对于已经被拘留的对象,公安机关必须释放。人民检察院会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也是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也是会做出不批捕的决定,同时人民检察院也是会向公安机关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即使被批捕后发现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也是需要立即释放当事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该怎么认定
      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该怎么认定一、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该怎么认定对于认定一般侵权行为来说,应该说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过错这四......


·争夺子女抚养权要收哪些证据
      父母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展开争夺是十分激烈的,不管是哪一方要想获得子女的抚养权,那么在争夺的过程中就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才行。那到底争夺子女抚养权......


·合同诈骗罪刑法第几条?
      合同诈骗罪刑法第几条?在《刑法》中具体对不同的罪名作出了量刑标准规定,法官对罪犯进行处罚就需要在规定的量刑范围内,同时结合实际的犯罪情况作出......


·公司法分红法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一家公司的运营过程中,常常需要进行职能的分配以及相应的报酬的分发。在公司的体系管理下,职能常常包括股东和董事以及相应的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


·公司可以回收小股东股权吗?
      公司可以回收小股东股权吗?是可以的;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


·离婚想要两个孩子抚养权判决书如何判决的
      离婚想要两个孩子抚养权判决书如何判决的(一)两周岁以下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在夫妻离婚时没有对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进行特别约定......


·有限合伙人债务怎么承担
      有限合伙人债务怎么承担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


·涉外离婚如何增加子女抚养费
      涉外离婚中,要增加子女抚养费数额,则与国内增加抚养费情况一样,此时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那么涉外离婚如何增加子女抚养费呢?现在,我们将在下......


·土地使用占用税是什么?
      土地使用占用税是什么?一、土地使用占用税的概念土地使用占用税,又称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


·妻子出轨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当今社会中,人们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尤其是在在离婚的时候。婚姻中包含了很多的法律关系,现实生活中离婚可能是因为一方出轨,这时财......


·夫妻离婚怎么把财产全都给小孩?
      夫妻离婚怎么把财产全都给小孩?对方同意的话可以起草协议然后留给孩子的;一,离婚财产的分配: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双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