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填写专利申请费用减缓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填写专利申请费用减缓书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①栏所填申请人应为第一申请人。
  四、本表左上方及第③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五、本表第②栏,应写明请求减缓的理由。个人申请费用减缓,必须准确填写个人年收入情况,两个以上个人共同申请专利应当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申请费用减缓除说明减缓理由外,还应当附具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单位经济状况证明:对企业应说明亏损情况,对非企业应说明经济困难情况。填写不符合规定或未提交有关证明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六、可以请求减缓的费用有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
  七、费用减缓请求是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提出的,可以一并请求减缓上述五种费用。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外尚未到期的费用,但该请求最迟应当在有关费用期限届满前二个月之前提出。
  八、个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5%,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80%;单位或单位与个人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申请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60%;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不予减缓费用。
  九、请求减缓专利费用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同时按减缓后的比例缴纳费用。
  十、费用减缓请求由专利局或专利局外设的专利代办处审批。专利局或专利代办处将同意减缓的比例通知申请人。未被批准的,应当在接到专利局或专利代办处的通知后,在专利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数额缴足费用。
  十一、本表第④栏,申请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申请人有多个人的由第一申请人签章。如果代表人为非第一申请人时由请求书中确定的代表人签章。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在填写专利申请费用减缓书之时的一些注意事项,国家专利管理部门在收到了减缓申请后,并不是一定就能减缓申请费的,此时需要进行审查,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减缓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哺乳期结束后可以辞退吗
      员工哺乳期结束后可以辞退吗哺乳期之后辞退你必须有合法的理由,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1、即使员工在哺乳期间不回公司上班,而且产假......


·2023刑事诉讼法施行中证人作证制度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确定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其进行定罪和量刑的最主要依据就是证据,而证人证言就是证据种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具体实际中,有的案件在......


·退休人员工伤了怎么赔偿
      一、退休人员工伤了怎么赔偿劳务关系下员工发生工伤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应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在日常生活中,对单位与员工而言,究竟......


·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一是在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中,监护人责任、暂时丧失意识致人损害、用人者责任、违反案例保障义务责任、网......


·离婚协议拆债务的方式是什么?
      离婚协议拆债务的方式是什么?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


·对于商标无效还能注册吗?
      对于商标无效还能注册吗?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被宣告无效后,是可以再申请注册的,但同样或者相似的商标在宣告无效后一年内再申请的,不予受理......


·如何注册资本投资公司?
      如何注册资本投资公司?一、如何注册资本投资公司?第一步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概念是怎样的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概念是怎样的?工程质量是目前您都在关注的一个问题,特别是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日常生活中人们会经常听到......


·监护人的职业是什么
      监护人的职业是什么1监护人对工作人员的违章行为、不安全动作应立即制止。对不服从监护指挥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工作负责人汇报。2监护人严禁违章指挥......


·如何判断手术医疗过错
      如何判断手术医疗过错1、术前判断的过错手术进行与否、手术方案的选择、手术时期的判断不当。2、手术进行中的过错·手术部位选择错误·手术操......


·高速公路匝道逆向行驶怎么处罚
      高速公路匝道逆向行驶怎么处罚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不管匝道还是在高速上,都是12分,罚200元。匝道是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在高速公路逆行、调头,按照《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