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侵权和产品质量法规定如何维权?

商标侵权和产品质量法规定如何维权?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国《刑法》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二、商标侵权的四个要素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三、侵权基本分类是什么就主体来看,在商标侵权诉讼中;有权利主体和责任主体这两个基本分类。权利主体是商标权的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权利人通常又是商标权的原始主体,他们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并获得核准注册。利害关系人通常则是继受主体,他们通过商标权的继承、转让或者使用许可等方式取得商标权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权益。权利主体作为原告,应当有严格的条件,因为这不仅涉及到诉权的行使问题,还涉及到请求权的享有问题,也即商标权项下的权利(假如涉及到获得侵权赔偿等经济利益时)由哪些主体来瓜分。其实权利和责任一样,其享受或者承担也应当有一定的顺序。属于第一顺序的主体,他们对于权利有同等的分配机会和同一的分配顺序。在他们没有明示放弃实体权利的时候,法院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剥夺其权利。商标在注册后也是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公民或者企业未经商标所有人的允许就随意的使用商标或者是在类似的商品上印制上他人的商标等行为都是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在发现了对方有侵权行为后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必要时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第十八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第十八条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


·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后果是怎样的
      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后果是怎样的一、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后果是怎样的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


·离婚后房产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后房产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


·买卖合同单方毁约所承担责任是什么?
      买卖合同单方毁约所承担责任是什么?买卖合同单方毁约应当赔偿违约金以及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检察院不批捕后的案件归属怎样办理?
      一、检察院不批捕后的案件归属怎样办理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


·因亲告罪公安局检查孕期可以批捕吗?
      一、因亲告罪公安局检查孕期可以批捕吗?因亲告罪被公安局检查处于孕期的,是不可以批捕的。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想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必须要经......


·父母包办婚姻惩罚后果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要本着婚姻自由的原则建立夫妻关系,父母不得包办,强力干涉。可是在一些偏远农村,还存在父母包办婚姻的现象,其实这种行为......


·一、劳动合同法第394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394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大股东减持一定暴跌吗?
      大股东减持一定暴跌吗?由于股票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大股东减持一定会掌握精准的交易时机,优先于散户卖出股票。(或是内幕操作,先减持,之后再发布公司......


·杀人未遂案中,杀人凶器是直接证据吗
      杀人未遂案中,杀人凶器是直接证据吗?在杀人未遂的刑事案件中,法庭审理时会有相关证据的呈现,如当事人的证言、杀人凶器等。而其中证据可以分为可以直......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驾照还可以拿到吗?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驾照还可以拿到吗?永远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