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小额普通债权清偿是一次性给予吗?
一、企业破产法小额普通债权清偿是一次性给予吗?
小额普通债权清偿都是属于一次性给予的;有特殊的情况就会除外。
小额债权人一般属于弱势,应给予特别保护。我国新《破产法》允许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增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在制定重整计划时,可以对小额债权人规定较高的清偿比例和较短的清偿期间,有利于简化程序、节省费用、提高效率。对于小额债权是否参与重整程序,各国法律规定不一。
二、对小额债权的提前清偿制度,理由是怎么样的?
(1)小额债权所涉人数众多,如先行满足小额债权人的债权,无须对小额债权进行全部申报、调查、确认程序,会减少通过重整计划的障碍,减少进入实质层面的人数,有利于简化重整程序,加快重整进度,减少费用开支;
(2)小额债权所涉债权总额一般较小,提前清偿不至于对债务人的经营状况造成太多负担;
(3)重整程序复杂繁琐、历时长,小额债权人参加重整程序的费用通常会高于最终清偿所得,往往得不偿失,不利于对弱小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三、企业破产法的债权申报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第五十三条 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四条 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五条 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上面所说的,小额普通债权一般就是属于在公司债权的占用份额很小,对于此债权是很难保障到各自的利益,但对于我国也是专门给出了相关的规定在清偿时一般要先进行处理,从而还要一次性的支付,这样才能保障到债权人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达成一致之后,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的,但此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我国住建部统一......
·空心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空心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我们知道,不同类型的工程,对于工程质量的规定和要求也是不相同的。由于工程质量是极具重要性的,我国针对工程的质量做......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是什么?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是什么?一、专利强制许可专利强制实施许可,是指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定条件和程序颁发的使用专利的许可。申请人获得这种许可后无需......
·个人所得税退税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个人所得税退税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个人所得税退税截止日期是6月30号,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国家税务总局......
·房屋买卖网签之后必须备案吗?
房屋买卖网签之后必须备案吗需要备案,只有在完成备案之后房屋交易才算真正具备了法律效力。购房网签相当于在房屋管理部门将买卖协议备案,并在互联网......
·诉讼管辖的分类
(一)管辖在法律上的分类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在各自的法律条文中对管辖作了专门规定,三类诉讼法均将管辖分为......
·交通意外伤残等级赔偿项目是什么?
一、交通意外伤残等级赔偿项目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商标纠纷的解决方法是什么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些山寨版的商品,就如王孝吉凉茶等。他们运用相似的名字和相似的图标、包装来混淆消费者的视角,使得消费者误打误撞的,买了......
·一方自愿放弃探视权具备法律效力么?
一方自愿放弃探视权具备法律效力么?父母的探视权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剥夺。《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
·刑事拘留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刑事拘留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
·一方不去能出认定书吗
一方不去现场,可以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具体规定是,如果是一般程序处理的,则交通部门出责任认定后,送达各方当事人,由于不需要当事人在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