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按揭房私下签协议加名可以吗?

按揭房私下签协议加名可以吗?按揭房私下签协议加名不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法律术语是“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前提是房屋没有处于权利限制状态,“不动产在抵押、查封、冻结等状态下都是不能办理变更登记的。现在大多数年轻人选择贷款按揭买房,商品房处于抵押状态,只有贷款还清,抵押状态解除后,才能办理所有权变更。夫妻婚前加名字与婚后加名字,在办理时流程和费用都是不同的。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的,则属于婚前一方的财产,如婚后夫妻中的另一方需要加名字,则要按房产交易的流程办理产权变更,这种情况下,往往需要缴纳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费用。房产证加配偶、子女、父母或者直系血缘关系的名字的,其操作步骤都各不相同,需提前向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咨询,了解相关的注意事项。房产证上除了可以加名字以外,同样也支持减名字。房产证减名字,实际上就相当于其中的一方放弃了该套房屋的共有产权,所以在办理房产证减名字的时候,和房产证加名字的流程大同小异,也同样需要缴纳相关的手续费用。二、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是司法部门与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联合下发的办理房产公证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规定:(1)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4)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5)有关办理公证和房产登记的程序事宜。在当代社会,现在对于按揭房,如果在婚后想要加上配偶或者其他人的一些姓名的话,完全是可以的,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必须要到当地的房产交易部门来进行乱拟。这样的话才意味着登记手续的完成,否则是不会发生效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如何处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如何处罚依据我国《刑法》规定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网络诈骗1万判刑多久?
      网络诈骗1万判刑多久?我们不时会看到网络诈骗的新闻,网络诈骗甚至可能导致一个生命的消失,这一危害已经是极大的了。我国也在逐步完善网络诈骗相关......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区别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区别是什么?随着我国老百姓保险意识的提高,现在很多人都会为自己或者家人买上一份保险。在签署保险合同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些专业......


·代通知金属于一次性补偿金吗?
      代通知金属于一次性补偿金吗代通知金不是法定概念而是一种通常称谓,它是指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提前......


·召开股东大会提前多少天通知
      召开股东大会提前多少天通知一、召开股东大会提前多少天通知股东大会会议时间需要提前20天通知,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应当......


·端午节放假加班工资怎么算
      端午节放假加班工资怎么算一、端午节放假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国务院对国家节假日的规定,端午节放假时间为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当天,允许可以与周末进行......


·债权债务合同范本
      债权债务合同范本在一段债的关系中,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合同中至关重要的部分,所有的协议都应以书面的形式来订立更为稳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问......


·一、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的规定?
      一、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的规定有哪些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为起算点,以实际交房日为止算点。关于违约金的起算点问题,应认为当事人约定......


·长春辛福嘉园房子有土地使用证吗
      长春辛福嘉园房子有土地使用证吗一、长春辛福嘉园房子有土地使用证吗长春辛福嘉园房子的开发商只要是符合条件的,都能为您办理到土地使用证。二、......


·劳动者工作十五年被辞退的补偿怎么办理
      劳动者工作十五年被辞退的补偿怎么办理一、劳动者工作十五年被辞退的补偿怎么办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劳......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在进行人身损害诉讼时,可能会因为一些事由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那么,如果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中断了,诉讼时效又该如何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