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子女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否可以?

一、子女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否可以?子女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可以的,子女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只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即可。具体要提供的材料有: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7、证明。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二、房屋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与房产遗赠不冲突。房产可以办理赠与手续也可以直接过户,赠与必须通过公证。公证时,有继承权的人都要到场亲笔签名,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凭继承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具体费用可以根据房屋价值计算一番,税费标准一般都是固定的,以当地公布的为准。对于孩子来说的话,如果不想继承父母的遗产,完全也是可以的,但是不需要本人提出一定的生命,只有这样才能够发生法律的效力,同时也可以到公证机构来进行公证,这样相对来说的话,它的效率会更加一步增强。日后返回也不存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家赔偿有哪三种方式?
      国家赔偿有哪三种方式(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


·辽宁省公安厅罚没款类型有哪些
      辽宁省公安厅罚没款类型有哪些公安罚没款包括:交通违章处罚、行政罚金、没收品变价收入、赃款和赃物变价收入等。罚没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国家......


·民事案件回避情形是怎样的
      民事案件回避情形是怎样的我国民事诉讼中,回避的适用情形主要有:1、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所以,与本案诉讼代理人有近亲......


·一、夫妻赌博债务认定是怎样的?
      一、夫妻赌博债务认定是怎样的?夫妻赌博债务认定是通常情况下是属于个人债务,不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


·2023年休假究竟怎么算
      年休假究竟怎么算对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一般情况按照累计工龄即可推知,但由于年休假按公历年度计算,因而在入职和离职这两种特殊情况下其计算往往比......


·饮酒驾驶扣12分怎么办
      饮酒驾驶扣12分,如果是实习期被记满分,驾驶证实习车型会被注销。如果非实习期,携带《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


·入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合法?
      由于现在高级技术人才的紧缺,而且一般来说高级的技术人才都掌握着一个公司的核心技术,所以不少企业为了能够防止公司的核心技术的泄露,从而在不少高......


·夫妻该怎么补办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该怎么补办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


·结婚遇到诈骗犯怎么解除婚姻?
      结婚遇到诈骗犯怎么解除婚姻?一、结婚遇到诈骗犯怎么解除婚姻?被骗想要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


·审判时妇女流产是否适用死刑
      我们知道,《刑法》对怀孕的妇女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是进行了特殊保护的,此时通常是不能适用死刑的。但要是,在审判时妇女流产的话,那么此时是否适用......


·监护人的职责和权利
      众所周知,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抚养、监管、护理的义务,无论什么情况下,监护人对于被监护人都是很重要的存在。那么监护人具体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具体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