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贩毒一般多久判刑?

对贩毒一般多久判刑?贩毒被抓,如果案情简单的话,四五个月就可以判决。如果案情复杂时间长一点,甚至达一年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二、检察院审查起诉程序是怎样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综上所述,发生贩毒犯罪活动,公安机关会先立案,等案件证据充分后,向检察院起诉,最终法院判决,在时间上要看案件情况而定,一般贩毒案件办理也需要半年左右时间,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一个月,遇到退侦情况会有所延长,法院审理如采取普通程序,在六个月内结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明范本应该怎么写
      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明范本应该怎么写兹证明:___(男,汉族,身份证号:)系我单位正式职工,担任职务,月收入人民币整;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因发......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怎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这涉及到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孩子未来成长教育等许多方面的因素。这个一般是先由父母进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


·零口供扒窃案认定是什么?
      零口供扒窃案认定是什么?口供作为一种法定的证据形式,被称为“证据之王”,对证明案件事实确实具有独特的证据价值。在相当长时期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办......


·债务人失踪债务要如何归还
      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债务因为复杂的原因而使讨债的难度相对较大,对于此类债务的债权人在讨债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那么,在法律上,若债务人失......


·一、婚内无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一、婚内无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的基本格式是什么?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写......


·第六十八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
      第六十八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需要缴纳税额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需要缴纳税额吗?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需要缴纳税额,不管是出让还是转让土地使用证的行为,都必须是民事主体自愿的情......


·偷税漏税对法人代表的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偷税漏税对法人代表的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偷税漏税对法人代表可能判处3年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公司判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腾空房屋要不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有哪些情况
      说到腾空房屋,通俗点讲就是将房屋里的东西都清理,房间里不能有任何东西,可是,腾空房屋要不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呢?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会有疑问,那么解......


·一、高速追尾怎么处理?
      一、高速追尾怎么处理?1、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首先确保自身的安全,并按有关规定迅速做好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和过往车辆的安全,避免发......


·应该怎样区分借条与欠条
      由于出借人的法律意识高低有别,在借款活动中,有些人知道借条要比欠条更为正式一些,并且两者相比而言,借条的法律效力也更高一些,但另一些人却不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