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派出所对吸毒拘留多少时间?

派出所对吸毒拘留多少时间?
  
  一、派出所对吸毒拘留多少时间?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2)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3)吸食、注射毒品的;
  
  (4)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2、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贩毒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
  
  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赊销毒品的;
  
  7、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三、强制戒毒期限是多久?
  
  对需要送入强制戒毒所的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实施强制戒毒,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强制戒毒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交给本人。强制戒毒决定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戒毒人员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强制戒毒期限为两年,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一年。
  
  综上所述,对于吸毒人员,派出所可以作出治安处罚,拘留日期在十五日以下,罚款数额最高两千元。如果吸毒情况严重,还可以对其强制戒毒,期限是两年。吸毒只是涉及治安责任,而贩卖毒品情况要严重的多,触犯的是刑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诉法第3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被告有权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这体现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律师参加刑事诉讼辩护,刑事诉讼法有明确的条文,其中第37......


·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
      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属于企业的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的核算范围,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等有关离退休人员的费......


·有限合伙企业注销清算报告
      有限合伙企业注销清算报告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公司,如果经营不善都会面临着倒闭的可能。而在众多公司之中,有限合伙企业与一般企业的形成方式不同,那......


·即期信用证付款流程都有哪些?
      即期信用证付款流程都有哪些?在国际贸易中由于涉及到的交易金额巨大,为了使卖方能够尽快的回收货款,一般都会采取即期信用证付款。那么,究竟什么......


·商业车险赔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商业车险赔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商业车险赔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一、损失500元以下最好别报保险500元以下能修的就自己修不必报案走保险,因为只要......


·合作没有签合同算是合法吗?
      合作没有签合同算是合法吗?一、合作没有签合同算是合法吗合伙做生意如果成立合伙企业的一般是需要签订合同的,但没有签订合同并不一定是违法。......


·税务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文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很多案件在判决审理的时候,可能适用的程序以及法律等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且相关的证据使用的也没有毛病,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是觉得这个审判对......


·女方不付抚养费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女方不付抚养费应该如何进行处理?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


·支付了正常工资加班工资只用支付一倍吗
      支付了正常工资加班工资只用支付一倍吗?加班工资不能只付本人工资的一倍,加班工资有法定标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


·违反办案时限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违反办案时限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工商部门关于办案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


·根据交通法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交通法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