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合法吗?

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合法吗?未取得土地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无效。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转让土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转让合同的形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2、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3、转让价格评估事宜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转让方为国有单位时,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须经法定估价机构估价,并经国土部门予以确认。4、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属问题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综上所述,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除了出让外,还有转让形式,具体包括出租、抵押和买卖等。如果被转让的土地没有取得土地证,这样的转让是不合法的,签订合同不会受到法律保护。作为转让土地一方当事人,要审查土地是否具备转让的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自诉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哪些自诉案件法院不予受理一、哪些自诉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


·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还需要吗?
      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还需要吗?抵押贷款您都不陌生,当我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时,作为债务人的我们需要向债权人提供具有同等价值......


·法律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仍有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仍有效在实践中,当事人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发生纠纷时,许多人以双方所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没有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企业不开票偷税漏税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企业不开票偷税漏税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一、企业不开票偷税漏税的刑事责任是什么?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


·网上兼职被骗如何报警解决
      网上兼职被骗可以直接到派出所报警,也可以拨打110报警。因被骗报警的一般需要提供证据才可以立案侦查,如果被诈骗的财产损失由2000元以上的,对方就构......


·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哪些?1、自愿离婚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是怎样的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是怎样的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是怎样的(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


·营运车交强险赔偿有哪些法律依据?
      营运车辆一般指卡车、客车、出租车等利用车辆盈利的目的的车辆,在我们的身边也越来越多的出现。这样的车辆日常的运营往往担负着车主和司机的经济收入......


·无期徒刑缓期执行可以吗?
      缓期执行又称缓刑,是指犯罪人在判决之日起,法院给予一定的期限来考验犯罪人,假若犯罪人行为良好,便给予一定的减刑量刑的判决。根据我国法律,缓期......


·在我国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要多久?
      在我国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要多久?公司办公地点变动后,是需要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如果变动的公司地址不跨区的话,本地变更大概10个工作日,跨区的话时......


·不能取保的都是三年以上吗?
      不能取保的都是三年以上吗?不能取保的并不都是三年以上,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所述。(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