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权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股权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一)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格的质押物。因此,在判断某公司股权是否可以质押时,我们首先要看其是否可以依法转让。(二)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由此可见,签定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定要件。以股票质押,质押合同应当包括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出质股票的名称、种类、数额、质押担保的范围、股票、权利证书移交的时间、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额(股份)质押,质押合同应当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出质股份的名称、所代表的出资额、质押担保的范围、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质人和债权人的姓名(个人)或者名称(法人)及住所。(三)必须办理出质登记根据《公司法》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质押的规定是什么?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股权在进行抵押转让的时候,它是需要有一定的条件才能够发生法律的效力的,比如说这个股权它是具有可转让的性质的,否则的话它也不能够进行抵押,并且抵押它在此之前并没有其他方面的权利限制。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是?
      很多朋友可能会写自己的书,而且有不少是靠出版图书生活,但是被侵犯著作权是一件非常苦恼的事,眼看着自己的书被别人抄袭,却申诉无权,对于创作也可......


·中国刑法金融凭证诈骗罪既遂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金融凭证诈骗罪既遂怎么量刑?中国刑法金融凭证诈骗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


·如何认定集资诈骗数额?
      集资诈骗无论是否构成犯罪,这样的行为都是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侵犯了公私财产的。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若集资诈骗涉及的数额达到了较大标准的话,......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什么
      一般受贿罪要求的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此时的犯罪主体具有特殊的身份,要是不具有这样身份的话,即使实施了相应的行为,也是无法认定构成受贿罪的......


·新婚姻法夫妻债务的规定有哪些
      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我国婚姻法对婚姻期间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规定,财产问题也是其中一项。婚姻法既规定了结婚时的财产问题,也明确了规......


·新刑法对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既遂的判刑标准
      新刑法对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既遂的判刑标准《刑法》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一、离婚财产分割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分割转移财产怎么办?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


·合同的保全包括哪几种措施?
      合同的保全包括哪几种措施?它包括了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一)代位权。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


·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包含绩效吗
      在业务繁忙,公司事务多的时候,通常会让员工加班加点的工作。与其对应的就是在这个额外工作时间里的薪酬,您都不希望自己多付出的辛苦没有对等的回报......


·分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分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材料公司的扩张,往往带来分公司的设立。而分公司由于其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都是收到总部的管辖,因而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


·上海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与规定《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
      上海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与规定《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系城镇居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