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通过中介租房子,要注意些什么

通过中介租房子,要注意些什么1、找正规中介,看中介公司营业资质,可以网上查一下。2、尽量租房东的房子,不要租中介租过来的房子,确认签合同确认房东信息,房本,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应该留存一份。3、认真看合同每一条款,对比建委网站公布的标准合同,有霸王条款不签约4、要明确违约责任,及押金退还条款,合同里都有,看好了再签合同,有些中介瞎写,不看后悔的是自己!5、要明确房子租赁期间产生费用由谁交,一般水电燃气都是租户交,最重要要合同写清楚物业费跟暖气费谁交,有些没写清楚后期扯皮6、实在要租中介租过来的房子,要看公司资质,一定要明确房子到期,退押金情况,以及有没有额外收费(垃圾费,管理费,清洁费,维修费,网费,等等),部分黑中介就靠这个赚钱,会以各种理由乱收费,不退押金!还要看中介公司跟房东代理合同,别他们合同6月份到期了,他合同给你签12月!二、找中介卖房中介费谁出卖房的中介费,一般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一般状况下品牌中介应该向买家收取2%,卖家1%,不过具体交纳比例还是依据情况而决定,毕竟有很多卖方的中介费都是不用缴纳的,多由买方支付。中介收费规范: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借贷按2%计收中介费。2、借贷工作费:按成交额1%收取。3、担保费:单个中介公司额定收取0.5%的销售确保工作费,俗称“担保费”。4、授权房地产注册工作收费,不超过500元/宗。5、授权借贷工作收费,不超过300元/宗。6、处理房产入住有关手续收费,不超过200元/宗。租房找中介公司要有技巧:一般大中介公司不论在制度还是规模上都比小中介好。所以选择大中介相对来说比较放心。而在卖房前先要想好自己的心理价位:不要以为房子卖多少钱中介会看着办,反正自己不会亏,这么想是不对的,毕竟中介卖房子更多的还是考虑自己的利益,为了房子好出手,中介可能会忽悠你降低自己的心理价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处理中债务怎样划分?
      离婚处理中债务怎样划分?夫妻双方签字的债务应当根据债务的认定情况来分割,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


·单位倒闭补偿员工要提供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我们您都知道在工作之前基本上都是要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保障我们工作利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依据,我们国家的法律中也是明确的规定了。对于现在......


·焦作市征地补偿息公开规定是什么?
      焦作市征地补偿息公开规定是什么?我们经常可以遇到土地被征用的情况,在征用土地的过程中会出现住多的纠纷问题,问题的主要你点在关于征地补偿上,......


·任意拍卖的原则
      任意拍卖是依照民法的规定,把物品在公开场合下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卖,卖给最高出价人的一种买卖活动,任意拍卖的目的是换价,即把物品换成货币,不一......


·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
      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债权是相对于债务来说的,法律对债权人债权的保护有一定的诉讼时效限制,因此,债权人应及时行使权利,以保证债权能够得以实......


·信用证诈骗罪罚金谁承担,信用证诈骗罪的罚金规定
      涉嫌信用证诈骗罪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还会受到罚金的处罚。罚金的金额根据罪犯信用证诈骗的金额是息息相关的。我们都知道信用证诈骗罪的刑事责任由罪......


·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一、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一)单务无偿性。债权人与出质人之间并不相互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股份质押合同的......


·打架没伤调解不成会拘留吗
      打架没伤调解不成会拘留吗?打架没伤调解不成也是有可能会被拘留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


·在结婚前,夫妻双方会协商买房,对于没有资金购买房屋的,一般会
      在结婚前,夫妻双方会协商买房,对于没有资金购买房屋的,一般会协商贷款买房。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贷款贷款买房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对于满足条件......


·非法集资普通员工不知情是否会被处罚?
      看似正规的公司可能就在背地里进行着犯罪的非法集资活动,而其中的普通员工在领取正常工资的基础上可能并不会主动去了解自己现有的工作实际有什么问题......


·有哪些犯罪未成年人需要负刑事责任
      哪些犯罪未成年人需要负刑事责任1.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已满16周岁的人,应对任何犯罪负刑事责任;2.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