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上诉二审什么时间开庭审理

上诉二审什么时间开庭审理正常情况下,3个月之内就会安排开庭时间的,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是二审终审制。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二、民事诉讼,二审是全面审查吗民事诉讼二审不是全面审理的,而只是对你上诉部分的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根据新民诉法规定,二审案件的审理范是:与上诉请求有关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这个范围有两个显著特点:1、审理内容既包括事实审也包括法律审;2、审理范围受上诉范围的限制。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后即使当事人不服,也只能向上级法院提起申诉,上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将案件发回重审,或者直接作出裁定。至于二审的立案,对于上诉人来说,向法院提交上诉状并交纳上诉费就可视为上诉立案了,对于二审法院来说,二审收到上诉卷宗,内部分派案件,确定主审法官,才算正式立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
      (一)设计方案必须符合计划任务书和上级审定的要求,如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认为应修改计划任务书中某些条文时,要提出具体意见和论据,报请原计划任务......


·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亲属关系证明的格式是怎样的
      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亲属关系证明的格式是怎样的一、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亲属关系证明的格式是怎样的?亲属关系证明模板___证字第____号申请人:......


·民事案件再审原判决中止执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事案件再审原判决中止执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民事案件再审原判决中止执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民事案件再审原判决中止执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


·合同生效是什么意思?
      合同生效是什么意思?(一)合同生效的概念及法律规定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取得合意,双方订立的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网上买到假口罩如何办
      网上买到假口罩可以拨打110举报。相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
      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一、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农村土地使用权期限有多长时间
      土地的使用肯定会涉及时间限制,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期限有多长时间,土地使用期限是国家有关部门对于此类问题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不仅是农作物的种......


·信用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证诈骗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犯信用证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工伤认定决定书下达后应先做伤残等级认定
      工伤认定决定书下达后应先做伤残等级认定伤残鉴定需要带以下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伤者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营业执照(副本),授......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85条之规定,有关立案材料的接受须注意之点,可概括如下:1.对立案材料均必须予以接受  《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是怎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