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签订了购房合同卖方毁约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


  一、签订了购房合同卖方毁约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
  
  
  签订了购房合同卖方毁约违约金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二、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其实在签完购房合同以后,卖方根本就不可以随便毁约,而且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当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受法律保护的,另外,就算是卖家支付了违约金,买方还是可以让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要负担多少子女抚养费
      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并且这种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那么,现实生活中,离婚要......


·如何认定危险驾驶罪中规定的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对“追逐竞驶”的认定,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结合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和客观行为综合判断。就主观方面而言,虽然刑法未将行为人的动机和目的作为该......


·企业并购后的整合包括什么?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企业并购后的整合包括什么?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是什么?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独特文化,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合并在一起,随着企业的经营方......


·录音遗嘱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录音遗嘱的有效要件是什么1、实质要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
      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离婚净身出户是否要支付抚养费?
      离婚净身出户是否要支付抚养费?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仍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


·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 刑事拘留是否会被判刑?
      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刑事拘留是否会被判刑?当一个人被刑事拘留时,往往被强制限制了人身自由。无论因为某种原因导致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是否会被判......


·海南小贷公司大股东持股不超过30%对吗?
      海南小贷公司大股东持股不超过30%对吗?海南省公布《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显示,为鼓励有实力、有影响力、信誉良好的企业......


·整容成明星侵犯肖像权了吗?
      整容成明星侵犯肖像权了吗没有,“翻版明星”只要“不冒名顶替,就不涉及侵犯肖像权”。近日,湖北有位青年要成“翻版陆毅”,陆毅对此无奈表态:“自......


·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如何处理?
      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如何处理?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处理方式是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依特别法优......


·买房送的绿地的归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4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可见,小区绿地属建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