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撞伤80岁老人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撞伤80岁老人怎么赔偿?交通事故撞伤80岁老人应当对于80岁的老年人进行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其他方面的赔偿。至于误工费用的话是不存在的,因为80周岁以及没有相关的劳动能力。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二、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流程是什么?理赔流程大致可分为: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1、出险:发生事故。交通警察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并根据调查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重要证据,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载明了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并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并对调解的期限及协议的执行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2、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4)确认保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3、查勘定损:(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4、签收审核索赔单证:(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5、理算复核:(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6、审批:(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7、赔付结案:(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在当代社会如果要想获得一些交通方面的赔偿的话,那么必须要列举相关的证据,比如说自己在医院当中住院花费的多少钱,相关的医院的凭证是非常的重要的,除此之外,如果有固定收入的还应当主张误工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方起诉离婚要证人吗?
      一方起诉离婚要证人吗?起诉离婚可以不需要证人。双方都同意的话协议离婚即可,不需要证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可以起诉离婚,感情确已破裂的话,法院会......


·在我国存在工伤工伤医疗待遇吗
      一、在我国存在工伤工伤医疗待遇吗在我国存在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


·非法经营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非法经营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管理秩序。市场管理秩序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的稳定、有序的经济状态,是保证市......


·双方离婚了怎么争抚养权的变更?
      在离婚过程中如何争夺小孩的抚养权则常常成为二人离婚的过程中最关注也是最容易起争执的地方。如果离婚之后,小孩被判给另一方抚养,而自己仍然想争取......


·约定夫妻财产制效力是怎样的
      夫妻在婚后进行财产约定,然后就约定的内容签订相应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这样对财产问题说明清楚,可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那么夫妻之间进......


·一、70岁的老人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一、70岁的老人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一、概念及其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


·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夫妻感情破裂不属实
      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夫妻感情破裂不属实,事实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良好。(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婚姻基础牢固。被答辩人所述“......


·缓刑与死缓有什么区别 判处死缓后会有什么结果
      我们知道对于一些罪犯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法官可能会判缓刑。而法律中也规定如果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都是可以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那这......


·商标侵权纠纷案例分析
      商标侵权纠纷案例分析商标权是商标权人依法获得的权利,受到发了的保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想要不劳而获的人存在。通过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来谋取......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如何赔偿?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如何赔偿?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如何赔偿?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赔偿: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