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怎么量刑的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怎么量刑的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号),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以挪用资金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2、职务侵占罪的量刑1、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二、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仅指钱;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括钱,也包括物。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3.主观方面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而并非暂时使用。我国《刑法》第271条与第272条中,分别对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规定。但是在实际判刑处罚的时候,要区分具体的犯罪情节或者侵占、挪用的财物数额。相比之下,对挪用资金罪的处罚要轻一些,最高只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但如果是职务侵占罪的话,最高可以对犯罪分子判处15年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职务犯罪侦查退休人员是否可以判缓刑
      一、职务犯罪侦查退休人员是否可以判缓刑?职务犯罪侦查退休人员也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另外,是否判处缓刑跟犯罪嫌疑人是不是退休人员也没有任何的关......


·交强险赔偿多少钱?交强险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强险赔偿项目有哪些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监视居住会不会有案底?
      监视居住会不会有案底?监视居住是针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就目前的阶段来看,案件还没有经过法院的审理,尚未依法作出最后的......


·债权人能查债务人土地吗
      债权人能查债务人土地吗一、债权人与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


·模特公司侵犯肖像权怎么处理?
      有时候有人被侵权了并不知道,对于侵犯权益这个问题上很多人并不了解,对于肖像权更是不了解。对于模特公司侵犯肖像权怎么处理?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无证的二手房可以买卖吗
      购买房产的,最终目的肯定是为了获得房产的所有权,这个道理适用于所有的购房者,否则的话还不如选择租房。但有的时候我们发现看中的二手房可能没有相......


·手里有借条该怎么打官司
      手里有借条该怎么打官司在民间借贷中,尤其是朋友之间的借款中,多数债权人会要求债务人打下借条。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期偿还债务,对于债权人来说,手里......


·买卖不破租赁法院可否调整租金
      买卖不破租赁法院可否调整租金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


·农村社会抚养费怎么收?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执行了很久的政策,主要的目的就是控制我国的过度增长的人口,从实践的结果来看有效的控制了人口,保障了资源的合理利用,如果出......


·劳动仲裁的申请手续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的申请手续是怎样的一、劳动仲裁的申请手续是怎样的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符合有关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1、申请仲裁人......


·寻衅滋事罪致1人轻伤如何处罚
      寻衅滋事罪致1人轻伤如何处罚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则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