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自诉案件驳回能否再次起诉

自诉案件驳回能否再次起诉如果自诉案件因刑事方面不构成犯罪被驳回了,还可以就民事赔偿问题另行起诉。如果不涉及民事赔偿的问题,又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被法院驳回以后就不能再重新起诉。如果你有新的证据提出,可以再次提起诉讼,《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经说服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了你的自诉,再次起诉时,你必须提出补充证据,否则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起诉或者不予受理。如果你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四条 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二百六十五条 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二、刑事自诉法院可以搜集证据吗作为法院是可以进行收集证据的,必要时,可以通知检察人员、辩护人、自诉人等到场。自诉人也应积极提供证据并协助法院调查取证。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 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 期限 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取保候审流程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一般在被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来帮助申请取保候审,一旦获得批准则就可以暂时不被羁押......


·劳动者与单位之间该怎样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前双方都会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在这个时候我们称劳动者为试用期员工,那么试用期具体需要多长时间呢?这些其实是......


·股东的名誉权被侵犯怎么办?
      股东的名誉权被侵犯怎么办?一、股东的名誉权被侵犯怎么办?侵犯名誉权的维权方式1、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2、公开......


·工伤认定书丢了怎么去补办?
      工伤认定书指在职工因为工作而受伤,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布的法律文书,用来证明该劳动者是否因工受伤即为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书丢了是能够补办的,......


·抢劫罪受胁迫参与辩护意见应该怎么写?
      抢劫罪受胁迫参与辩护意见应该怎么写?抢劫罪受胁迫参与辩护意见应该,相关从轻处罚的一些理由和具有的法定情形,比如说,受到胁迫的这样一种状况,并不......


·一段和谐的婚姻关系往往需要双方共同的维系
      一段和谐的婚姻关系往往需要双方共同的维系。当婚姻关系破裂无法继续的时候,当事人双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但是有些时候由于一些特殊的婚姻情况,有......


·合同欺诈赔偿多少
      具体赔偿多少没有统一标准。合同欺诈行为的侵权民事责任,主要方式有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害。对于返还财产,可以由受害人主张,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决......


·解除事实婚姻的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解除事实婚姻的协议书应该怎么写?一、解除事实婚姻的协议书应该怎么写?甲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乙方:姓名,性别,......


·一、无子女的老人遗产继承人有哪些?
      一、无子女的老人遗产继承人有哪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观方面有什么内容
      《刑法》中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的,即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也有一些特殊的犯罪,对犯罪主体作出了限制,并不是任何人都......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怎么办以及备案流程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怎么办以及备案流程虽然现在私募基金是我们国家投资炒股中最为常用的一种赚钱方式,但是私募基金毕竟是双方当事人私下的一种交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