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案件财产证据如何收集


  一、离婚案件财产证据如何收集?
  
  
  1、双方有财产约定——提交协议书;
  
  
  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银行帐号;
  
  
  3、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有机动车——提交车辆行驶证;
  
  
  5、有房产——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6、在公司拥有股权——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
  
  
  7、有债权债务的——借据、相关的佐证证据。
  
  
  二、起诉离婚程序有哪些?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实际上,关于离婚案件中的这些证据到底应该怎么收集不是法律上统一规定的,因为因为每一对夫妻之间所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表现形式是不一样的,比如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共同房产,那也就没必要去准备所谓的房产证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或百年后的财产(主要是房产)怎么分配?
      离婚或百年后的财产(主要是房产)怎么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


·医疗过错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医疗过错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


·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特别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特别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特别管辖法院规定是应当由作出一审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管辖。我们国家所规定的上诉......


·撤销仲裁裁决纠纷案后是否可以诉讼?
      撤销仲裁裁决纠纷案后是否可以诉讼?撤销仲裁裁决纠纷案后是可以诉讼,根据我国仲裁法当中的规定,诉讼和仲裁是两条线路完全不会互相的影响,仲裁协议是......


·房产他项权利是什么意思?
      房产他项权利,他项权利是指在房屋产权证基础上的典权,租赁,抵押,继承权利,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典当给他人,从而获得利益,典当期限一般......


·集资诈骗300万应当如何量刑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集资诈骗这样的行为,为了维护人们的切身利益,......


·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才是赔偿2n
      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才是赔偿2n一、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才是赔偿2n劳动法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


·个人如何申请职务发明?
      个人如何申请职务发明?个人不可以申请职务发明,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我国《婚姻法》第39条
      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我国《婚姻法》第39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


·当事人开庭前被告准备什么
      一,当事人开庭前被告准备什么(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


·私募基金经理自己能炒股吗
      私募基金经理自己能炒股吗一、私募基金经理自己能炒股吗私募基金经理自己能炒股是可以的,但是私募基金经理在投资的时候记得要用你自己的钱,要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