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作为死者的继承人,法律赋予了他们一定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往往就是与财产继承相关的。对于这个继承权,也是有丧失的可能。那么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吧。
  一、继承人有哪些权利
  
  (一)接受、放弃继承的权利
  接受继承的权利,是指继承人有权就同意接受被继承人的遗产为意思表示。尽管在继承开始后,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都有权继承遗产,但并不是必须参加继承,而是要以继承人是否表示接受继承作为确定其最终是否得到遗产的依据。表示接受继承的,便实际参加继承进而取得遗产。放弃继承的权利,是指继承人有权就不接受被继承人的遗产为意思表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就由客观意义上的权利变为主观意义上的权利,因而继承人便可能支配该项财产权利,既可以接受,亦可以放弃。
  (二)取得遗产的权利
  取得遗产的权利,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并表示接受继承,即有权直接参加遗产分割,依法律规定或按照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中应当由其继承的份额。
  (三)继承权受分割时的恢复请求权
  继承人在自己的应该继承的财产被分割后,可以向侵害人主张恢复请求权,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所述,继承权人接受或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取得遗产的权利、继承权受侵犯时的恢复请求权等着三方面的权利,也可以说是继承权的内容。
  二、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相信您在阅读了上述内容后,此时已经知道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都有哪些了吧。这是由《继承法》第7条直接作出规定的,各位可以对照着看看是否丧失继承权。至于继承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了三种,若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一定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帮助你解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阜阳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阜阳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一、阜阳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


·父母再婚后子女有继承权吗?
      父母再婚后子女有继承权吗?按法定继承序位来继承,再婚后的子女,如果存在相互的抚养关系的,那么也有对方当事人的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


·未评伤残交强险如何赔偿标准是多少?
      未评伤残交强险如何赔偿标准,依据我国交通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赔付应当按照,医疗费按照医院出具单据确定,误工费按照当事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有......


·公司更名影响工伤待遇吗?
      公司更名影响工伤待遇吗不影响,公司变更名称后,应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变更前的公司的所有法律责任,所以,如果职工是公司变更前发生工伤的,在公司......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没有法律依据?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没有法律依据?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


·醉驾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
      一、醉驾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


·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一、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1、劳动者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或者入职后,了解自身岗位的职责和考核标准。2、对单位要求......


·什么情况下可以通知法律援助?
      什么情况下可以通知法律援助?一、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


·民营企业融资约束对其投资行为的影响主要在于哪些方面
      民营企业融资约束对其投资行为的影响主要在于哪些方面民营企业融资约束对其投资行为的影响主要在于哪几个方面?民营企业所受到的这种融资约束对其......


·老人死后农村股份谁继承 老人死后农村股份谁继承?
      老人死后农村股份谁继承老人死后农村股份谁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般是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一般是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