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一方重大过错。比如婚内出轨、遗弃孩子等等对离婚有重大过错的一方,这种情况不分基本不可能,在司法实践中少分的也很有限。二、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的规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从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需要注意的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人只能是无过错方,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任何一方都不能提起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两个方面,在确定具体数额时要根据具体情形具体核定。1、离婚诉讼的原告为无过错方时,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2、离婚诉讼的被告为无过错方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审中未提出,在二审提出的,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3、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未明确表示放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离婚案件中,常常会遇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对于财产的分割一般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除此之外会考虑照顾无过错方或女方的原则,有的还要考虑照顾困难的一方,对于财产有书面约定的有时还要考虑家庭贡献,这些往往会作为考虑的因素对受照顾一方的当事人予以多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般生产事故是指造成几人以下死亡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


·被交警扣车了去取车不需要交停车费
      被交警扣车了去取车不需要交停车费。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微信诽谤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时有发生,有些时候是因为个人的利益问
      微信诽谤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时有发生,有些时候是因为个人的利益问题,其他可能还会因为个人的情绪问题导致,所以在现阶段网络生活中我们一定要了解关于......


·网贷没有钱还会坐牢吗?
      网贷没有钱还会坐牢吗?一、网贷网贷,又称P2P网络借款。P2P是英文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网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


·开公司需要准备什么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2.租房:签......


·董事会费包括哪些开支?
      董事会费包括哪些开支?(1)董事会的日常开支,包括办公费,外地董事会成员在企业开会和工作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邮电费和有关保险费的开支。......


·公司辞退哺乳期员工赔偿标准2023年
      公司辞退哺乳期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待遇哺乳期的女工,用人单位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辞退职工,但可以按第三十......


·我国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都有哪些
      我国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都有哪些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


·转劳动关系异地工作有保障吗?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经济水平不断的提高,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很多的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在外地也开始投资建厂,拓展业务。所以,公司里的......


·太仓市劳动争议仲裁要怎么做?
      太仓市劳动争议仲裁要怎么做?一、定义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


·在我国,我们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都对酒驾、醉驾行为进行
      在我国,我们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都对酒驾、醉驾行为进行了十分严格的规定。其中一款就是醉驾入刑。对于广大的公务员群体来说,醉驾行为十分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