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婚后借条离婚后有效吗?

对于婚后借条离婚后有效吗?
  
  一、对于婚后借条离婚后有效吗?
  
  新《民法典婚姻编》(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个人财产的性质不因夫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而发生变化”之规定,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予以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出具借条一方当事人对存在相反情形负有举证责任,如举证不力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二、离婚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
  
  (一)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
  
  6、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以保持原状为原则,价值悬殊时需要补齐差价。但是,如果双方有约定,则遵从约定。
  
  7、军人部分复员费、转业费
  
  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8、礼金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9、约定不明或无法查实的财产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不明的,视为夫妻共同所有;难以查实确定财产所有权性质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举证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注意:修订后的《民法典婚姻编》已经否定了婚前财产经过5-8年转化为共同财产的规定,因此,婚前财产无论经过多长时间也不能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了。
  
  综合上面所说的,婚后借条一般是在婚姻的续存期间所存在的,对于此行为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被认定为是有效的证据,除非是另一方提了相反的证据,没有产生这笔金额,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无效,所以,就要看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权转让的完税凭证是怎么办
      股权转让的完税凭证是怎么办理的公司内部的股权如果发生了变动,双方仅仅只签订了股权协议以后并不代表着在法律上就发生了效力,工商部门的登记处没......


·个体经营户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给人打工不如自己当老板,现在很多人都选择做个体经营户,自己给自己挣钱,摆脱上班时间的束缚,个体经营户的种类比较多,可以经营各种自己想要经营的......


·借钱不还会构成诈骗吗?
      借钱不还会构成诈骗吗认定借款行为是不是诈骗不是看最终能不能还款,而是看在借钱时有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如果借钱时就说很单纯地希望借钱使......


·简要介绍私募股权投资退出的四种方式
      简要介绍私募股权投资退出的四种方式?简要介绍私募股权投资退出的四种方式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一般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企业经营达到......


·信用卡还不上被法院起诉会坐牢么?
      信用卡还不上被法院起诉会坐牢么?一、信用卡还不上被法院起诉会坐牢么?信用卡还不上是有可能坐牢的,如果欠款的本金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


·什么情形下会禁止男女结婚
      若男女想要办理结婚登记,则首先要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才行,此时结婚条件被分为了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而消极条件其实也就是禁止条件,若......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是什么一、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是什么不动产抵押公司债是以公司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作抵押而发行的债券,是抵押证券的一种。......


·房屋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赠与不动产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赠与不动产需要哪些材料?房屋无偿赠与合同甲方:乙方: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


·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都有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都有什么一、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都有什么(一)单位用地转让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


·聚众斗殴争取缓刑必须请律师吗?
      聚众斗殴争取缓刑必须请律师吗??不是必须请律师,但是请律师可以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在刑事案件中,刑事律师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很多人可能对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比较陌生,一个项目里,存在技术方和咨询方,咨询方出现技术类的疑问,技术方予以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