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方重婚怎么起诉离婚?

对方重婚怎么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对方重婚,另一方在起诉离婚的同时,还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以如果对方重婚,无过错方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二、起诉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立案?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三、对离婚判决不服怎么办?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综上所述,夫妻一方有重婚行为,作为受害方,身心受到侵害,可以提出离婚,如果走法律程序,要准备好离婚诉讼状,对方重婚的证据材料,去法院立案。如果对方的确认定重婚的,法院会判其承担离婚损害赔偿,另外,受害方还能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职工旅游过程中受伤属不属于工伤
      职工旅游过程中受伤属不属于工伤?旅游过程中受伤肯定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


·一般处理醉驾多久结案?
      一般处理醉驾多久结案?酒驾处罚第一步:抽血。等待验血报告,大约四到五天时间。酒驾处罚第二步:通知拿验血报告(交300元验血费)。根血液酒精含量定性......


·民事诉讼法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吗
      民事诉讼法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吗?民事实体法没有溯及力,但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具有溯及力。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在死刑处罚里面,具体还分为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两种。相比之下,肯定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严重一些的。但并不是任何一种情况下都适用死刑......


·股份公司成立条件具体包括哪些
      股份公司成立条件包括哪些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


·网络诈骗累计10万会被判多少
      网络诈骗累计10万会被判多少年?现如今,网络诈骗活动日益猖獗,给老百姓的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网络诈骗手段相对隐蔽,人们更容易上当受骗。如果......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申请进行工伤鉴定是需要收取相关费用的。具体工伤鉴定的收费标准: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按每例收取200元劳动鉴定费。因工......


·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时间是多久?
      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时间是多久?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


·信用卡逾期起诉是在户籍地起诉吗
      信用卡逾期起诉一般不在户籍地起诉,而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通常情况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


·一、私自将夫妻财产卖给他人合法吗?
      一、私自将夫妻财产卖给他人合法吗?私自将夫妻财产卖给他人,显然是不合法的。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移共同财产法律是不认同的,在离婚时可以不分或者......


·调查超过多少时间可以刑事拘留进行批捕?
      一、调查超过多少时间可以刑事拘留进行批捕?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