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父母离婚父亲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父母离婚父亲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民法典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继承遗产后的债务认定情况?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果只有欠条未标明是赌债,那么这个欠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成立的。父亲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但是子女有赡养父亲的义务。如果父亲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债,如:因为父亲疾病欠债,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费的欠债等债务,子女协助父亲还债,责无旁贷。如果是父亲不应该欠其他债务,如赌债等,子女不必要为父亲还债,还要帮助父亲戒赌。赌债也不必偿还的。这要看父亲欠债务的原因,来确定是否为父亲还债。如果父亲去世了,一般都是看父亲的遗产份额多少,先还父亲欠债,然后法定继承人再继承父亲的遗产。是否子女还父亲的债务,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上就是父亲欠债的偿还情况,对于父亲还在世的情况下,其债务是没有理由由子女偿还的,具体的偿还标准是基于实际的债务情况而定的,涉及到债权人变相的强迫子女还债的,已经涉及到违法行为,可以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新婚姻法离家出走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离家出走方面是怎么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


·绑架不要赎金多久能查出
      绑架不要赎金多久能查出绑架,最长十五年,短则十年,不过诉讼时效。《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


·年满十六岁是否是童工?
      在我国,区分未成年工与童工最关键的就是在年龄的认定上面。虽说都是属于未成年人,但法律的对待态度却是不一样的。我国允许单位招用未成年工,却是严......


·共同犯罪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在单独犯罪中,行为人只要自动放弃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就可以构成犯罪中止。而共同实行犯中......


·商标被人恶意抢注怎么办
      商标被人恶意抢注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


·一、老人财产分割诉讼请求的内容有哪些?
      一、老人财产分割诉讼请求的内容有哪些?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单位地址、户口所在地、住址、电话、邮政......


·多人股东合作协议书怎么写?
      多人股东合作协议书怎么写?一、股东入股合作协议书模板一(商铺)1、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_......


·一、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最新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最新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


·单方面离婚条件包括了哪些
      单方面离婚其实也就是夫妻中一方想离婚但另一方不想的情况,此时虽然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却可以起诉离婚。不过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


·被电信网络诈骗后应该怎么办?
      被电信网络诈骗后应该怎么办?网络时代,我们在享受着网络所给我们带来的便利,同时也在享受着网络带给我们的风险。不少不法分子专门针对防诈骗意识......


·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的结果关系到工伤劳动者可以获得多少赔偿,但实践中,许多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对如何申请工伤赔偿并不了解,这导致了工伤劳动者无法很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