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肇事者逃逸致人死亡判刑规则是什么?

肇事者逃逸致人死亡判刑规则是什么?
  
  一、肇事者逃逸致人死亡判刑规则是什么?
  
  肇事者逃逸致人死亡判刑规则是: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会终身吊销驾驶执照,肇事司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肇事逃逸者造成重大的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交通法对于有严重的惩罚,而其中最严重的一种就是致人死亡还逃逸的情况。这种情况肇事者将会被处以最高七年以上的刑罚,并且会被终身吊销驾照。而对于拒不认错,拒不履行刑事责任的肇事者罪行将会累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异的再婚用不用拿离婚证去登记
      离异的再婚用不用拿离婚证去登记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


·什么情形不用返还彩礼
      什么情形不用返还彩礼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


·股东不参保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股东不参保申请书应该怎么写?一、股东不参保申请书应该怎么写?股东不参保申请书的书写应该明确的表明自己不需要由公司替其缴纳社保。公司里的一部......


·财产保全定义
      财产保全定义一、财产保全定义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有什么区别
      一、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有什么区别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表现出来的、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目前司法实践中,经常碰到的电子证据主要有手机短......


·新刑法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随着新刑法的更新与颁布,刑法中的内容也越来越完善。今天我们就着重来探讨一下新刑法盗窃罪,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盗窃罪的概念是什么,其次,新刑法中对......


·判缓刑就不用进监狱了吗
      不一定,要看表现。缓刑的本质是给犯罪人一次不执行刑罚也就是不用坐牢的机会。如果表现不好或者是违反缓刑考验期的规定,将会撤销缓刑执行正式的刑罚......


·夫妻离婚小孩怎么判 夫妻离婚小孩怎么判?
      夫妻离婚小孩怎么判夫妻离婚小孩怎么判?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有哪些一、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规定,农村土地......


·到底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底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在这个发展迅速的21世纪里,环境成了整个世界的头等大事。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环境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