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债务追讨的计划流程是什么

债务追讨的计划流程是什么1、选择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选择管辖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规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行为,必须按第24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这样如果当事双方不在一处,甚至有的相隔遥远,就会增加人力、财力、时间上的负担,特别是少数地方存在地方保护现象,造成官司的被动。为此,当事人可以引用第25条之规定,一是事前防范。在签订合同时,为防止日后发生争议纠纷,争取并注明对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辖案件;二是事后补救。即发生合同纠纷后的协商调解中,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约定法院管辖地,以防在协议执行不了时,能向有利于自己的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这就是说,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在当前资金紧张、组织生产要素困难的情况下,确实有不少债务人货款不按合同及时结清,拖债、搪债现象相当普遍,有的即使公证机关作出裁决或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也往往难以执行;有的债务人实质上是在进行经济诈骗活动。遇到这些情况,债权人可根据上述规定,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如遇债务人经济诈骗,债权人可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虽然经济水平在一直提高,但是企业间的债务纠纷却越来越多,一些企业会因为债务的影响不利于企业的生存发展,而在法治社会中,大家应该用合法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通过起诉程序来解决公司债务是最有效的方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承包方可以侵占甲供材料吗?
      承包方可以侵占甲供材料吗?承包方可以侵占甲供材料吗?在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是不可以侵占甲供材料的;我们指的甲供材就是主要指以前的3大材,现......


·在南京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在南京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现在很多公司为了扩展业务,在全国主要城市纷纷成立分公司,来占领当地市场。南京是华东重要城市,那么在南京成立分公司......


·私募基金经理自己能炒股吗
      私募基金经理自己能炒股吗一、私募基金经理自己能炒股吗私募基金经理自己能炒股是可以的,但是私募基金经理在投资的时候记得要用你自己的钱,要是......


·商业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有哪些
      商业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有哪些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合理费用,那么,商业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有哪些,这些标准一方面是当地有关部门结合当地......


·我国法律规定猥亵儿童罪判几年?
      当今社会,总有一些人由于心理变态等原因喜欢猥亵儿童,这种行为是极为您所不齿的,为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利,我国还专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对该类行为进行......


·我国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我国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一、我国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怀孕后被老板辞退怎么办?
      怀孕后被老板辞退怎么办?一、怀孕后被老板辞退怎么办?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


·员工主动离职可以拿提成吗
      员工主动离职可以拿提成吗?可以拿提成,这是个人合法所得。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


·工伤鉴定后谁来赔偿?
      工伤鉴定后谁来赔偿?1、工伤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如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住院费用和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


·私自开公家车肇事逃逸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现在很多单位都有公务用车,员工出门办事的时候经常开。公车的使用应该统一管理,员工擅自开车导致交通事故逃逸的,当事人会被追诉法律责任。那么,私......


·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有哪些区别?
      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有哪些区别?一、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概念的区别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