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第一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第一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2、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3、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二、专利权人的类型有几种?专利权人包括三种类型:1、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2、发明人、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完成的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有。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其他从事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3、共同发明人、共同设计人。由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协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称为共同发明创造,完成此项发明创造的人称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除另有协议外,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共同发明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共同发明人共有。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单位所有或者持有。综上所述,现在一些发明创造是由多人共同完成,这样申请好专利后,会产生第一专利权人。其可以使用、授权许可及转让专利,这都是应有的权利。当然,享受权利就要付出义务,专利权人应在专利许可当地缴纳年费,如果逾期,会产生滞纳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ktv高空坠物安全协议应该怎么写
      ktv高空坠物安全协议应该怎么写KTV在施工的过程当中,为了避免施工的时候出现高空坠物,导致他人受伤的这种情况,同时也秉着对员工本人安全作业负责......


·一、杭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处会出示报告给申请人吗?
      一、杭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处会出示报告给申请人吗?在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中,无论是否存在伤残等级,只要进行了鉴定,都是需要给出书面的报告给申请......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盖章包括哪些内容?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盖章包括哪些内容?国家为保证工程质量的安全,在工程建设完成以后要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检验。对于,那些在检验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质......


·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有什么条件
      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有什么条件我们都知道,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出租是可以获得一定收益的,特别是土地所在地处于繁华的商业地段,地段越好预示着收......


·涉嫌重婚不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写诉讼状
      涉嫌重婚不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写诉讼状一、涉嫌重婚不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写诉讼状?刑事自诉状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


·专利保护期限是多少年?
      一.专利保护期限是多少年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在TRIPS协议......


·如何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
      一、如何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关于商标注册......


·离婚必须调解吗 要调解多长时间
      离婚必须调解吗要调解多长时间一、离婚必须调解吗要调解多长时间?调解是必经程序,但是关于调解的时间法律是没有具体的规定。法院调解离婚需要的......


·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


·在我国买离婚房要注意什么
      在生活当中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对房子之前是用来做什么的肯定不会去详细的进行了解。但是最起码对于房子的产权性质等这些都应该是有所了解的,有些时候......


·住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如何处理住房合同丢失的情况
      住房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合同之一,由此可见住房合同的重要性,因此对于住房合同一定要妥善保管,但是实际上总有人马马虎虎容易弄丢这些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