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因伤致死误工费要怎么赔偿?

一、因伤致死误工费要怎么赔偿?因伤致死误工费的赔偿内容包括: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字(2003)20号】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三、误工费的特点是什么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员工在工作期间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人身的伤亡事故的情况,需要根据劳动局的工伤鉴定结果赔偿相应的金额。如果员工受伤致死,单位不仅需要承担医疗费用之外,还需要赔偿死亡者的后事所涉及的费用以及死者需抚养人的相应抚养金等,具体内容家属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买房子可以得到哪些证?
      在我国买房子可以得到哪些证?购买产权房都会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


·诉讼离婚的条件与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法院在开庭审理任何案件的时候,都是重证据讲程序的。所以在离婚诉讼的过程当中,原告方和被告方都必须要遵守法院的庭审程序才可以。尤其是作为原告方......


·涉嫌擅离军事职守罪会判得重吗
      涉嫌擅离军事职守罪会判得重吗?擅离军事职守罪判得重不重取决于犯罪情节,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包括哪些
      我国《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1比1违法吗?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1比1违法吗?加班费的1比1,是指日常工资与加班工资之比为100%:100%。如某劳动者的日工资为80元,那么每小时工资为10元,加班一个小......


·受害者有没有固定的收入对主张误工费的影响?
      受害者有没有固定的收入对主张误工费的影响?最高院关于受伤者的误工收入有三种证明方式:一是有单位固定工作,有固定收入的,能提供真实单位证明即可......


·韩国专利保护期限是多久?
      一、韩国专利保护期限是多久?韩国专利制度与中国专利制度类似,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韩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从授权登记之日开......


·如何处理家庭征地补偿款纠纷?
      如何处理家庭征地补偿款纠纷?随着时间的发展,我们国家可能会因为某些原因为征收公民的土地,那么在征收后也会给予一定的补偿金,在进行征地补偿金......


·劳动合同中有违约金合法吗
      劳动合同中有违约金合法吗?合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一、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一、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


·江西省萍乡征地补偿新标准项目有哪些?
      江西省萍乡征地补偿新标准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