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债权转让协议书受让人可以是两人吗


  一、债权转让协议书受让人可以是两人吗
  
  
  债权转让协议书受让人可以是两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二、民法典对债权转让的规定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6、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三、债权转让通知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谓合同权利转让,也称债权转让,是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的转让,通常要涉及到二种法律关系:一是原民法典律关系,二是转让民法典律关系。其中的转让合同尽管是转让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往往又涉及到债务人的利益。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交易,各国法律均允许债权人在合同的前提下转让债权。对于债权转让生效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只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而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未经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应当说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在我国债权人是可以将债权进行转让的,但是在转让债权的时候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不通知债务人的话,债务转让这种行为对债务人是无效的。因此学习并且熟悉有关法律知识,保护受让人能完全取得债权是非常重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深圳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深圳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一)、养老保险公司缴纳14%,个人缴纳8%(深户)公司缴纳比例13%,个人缴纳8%(非深户)(二)、医疗保险公司缴......


·2023工伤鉴定新规定是什么
      我国为了规范工伤鉴定的鉴定流程,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国家对于工伤鉴定要求各鉴定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则。同时,在下文当中我们特地为您介绍了......


·车辆行驶未带驾驶证怎么处罚
      车辆行驶未带驾驶证怎么处罚对于没有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是什么?
      医疗事故是人的主观意志所不想发生的,但如果不幸发生了却也不可避免,这时就需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帮助了。本站我们为您整理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


·保释的钱会退还吗
      保释的钱会退还吗如果犯罪嫌疑人需要取保候审的话,是需要交纳保释金和出具保证人的。保释金也称为保证金,在取保候审的时候需要交纳给公安机关,那......


·校园刑事犯罪对未成年人的处罚是什么?
      当代社会校园刑事犯罪成为时下关注的热点,许多地区的学校都有过这种事情的发生,有些在网络上引起了网友的关注,有些则沉默在了茫茫的人海中。然而很......


·走私文物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走私文物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具体是其中的禁止出口制度。犯罪对象是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所谓文物,是指遗存于社会、埋藏......


·检察机关刑事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
      检察机关刑事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一、检察机关刑事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检察机关刑事拘留期限最长是1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


·自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之后,醉驾就纳入刑事范畴,醉驾当事人会承担
      自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之后,醉驾就纳入刑事范畴,醉驾当事人会承担刑事责任。但即使醉驾入刑,还是有许多人酒后驾驶。我们知道,酒驾并不是一个笼统的概......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法人到场吗?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法人到场吗?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公司的法人代表,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公司在选法人代表的时候都是十分慎重的。......


·总论
      总论1、项目概况2、立项研究结论二、棚户区改造项目发起背景和建设必要性1、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背景2、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必要性3、棚户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