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


  一、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
  
  
  工程质量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工程质量是指工程符合业主需要而具备的使用功能。这一概念强调的是工程的实体质量,如基础是否坚固、主体结构是否安全以及通风、采光是否合理等。
  
  
  广义的工程质量不仅包括工程的实体质量,还包括形成实体质量的工作质量。工作质量是指参与工程的建设者,为了保证工程实体质量所从事工作的水平和完善程度,包括社会工作质量,如社会调查、市场预测、质量回访和保修服务等;生产过程工作质量,如管理工作质量、技术工作质量和后勤工作质量等。工作质量直接决定了实体质量,工程实体质量的好坏是决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各方面、各环节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
  
  
  二、工程建设对于工程质量的影响有哪些?
  
  
  工程建设各阶段对质量的影响工程项目具有周期长的特点,工程质量不是在旦夕之间形成的。人们常常对设计和施工阶段比较重视,孰不知,工程建设各阶段紧密衔接,互相制约影响,所以工程建设的每一阶段均对工程质量的形成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
  
  
  首先,可行性研究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与否的首要条件。当前,各类公共工程和国有单位投资的工程,是由政府批准立项的,不少项目筹划过程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较差。有的工程立项建设滞后,工程上了再立项;有的工程可行性研究不从客观实际出发,马虎粗糙,工程是否可行完全取决于首长意志;有的项目资金、原材料、设备不落实,垫资施工,迫使设计单位降低设计标准,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凡此种种,都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
  
  
  其次,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地质勘察工作的内容、深度和可靠程度,将决定工程设计方案能否正确考虑场地的地层构造、岩土的性质、不良地质现象及地下水位等工程地质条件。地质勘察失控会直接产生工程质量隐患,如果依据不合格的地质勘察报告进行设计,就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质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的角度出发,工程质量包括工程作业质量及实体质量。这就要求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操作,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提高其责任认识。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要及时发现修补,满足验收标准后方可以交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时效规定?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时效规定?在《合同法》中至规定了“法律规定期限”或“约定期限”,还提到“合理期限”,但合理期限具体多久并未做出明确界定。但......


·一、男方要求离婚要给女方赔偿金么?
      一、男方要求离婚要给女方赔偿金么?男方先提出离婚没有法定过错是不需要赔偿的。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一、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


·南京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的内容
      南京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的内容南京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合同纠纷,维护社会......


·怎么分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怎么分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一、怎么分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要求、经过培训任然不能达到工作要求,或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要求、经过培训任然不能达到工作要求,或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定将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您知道解除劳动合同书面......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否有权处分?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否有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处分,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


·无过失辞退员工有哪些情形
      无过失辞退员工有哪些情形无过失辞退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土地使用证年检是否有必要?
      土地使用证年检是否有必要?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是十分严格的,而且不同的类型的土地使用证在进行办理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不一样的。在进行办理......


·司法拍卖房屋其实也就是法院对查封的房屋依法进行拍卖,在获得了
      司法拍卖房屋其实也就是法院对查封的房屋依法进行拍卖,在获得了相应的房款之后,就会用这部分房款优先偿还债权人。然而进行司法拍卖也是有具体流程的......


·不可抗力诉讼时效中止规定包括什么情形?
      不可抗力诉讼时效中止规定包括什么情形?一、不可抗力诉讼时效中止规定包括什么情形?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