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黑社会打架杀人会被判刑吗

黑社会打架杀人会被判刑吗
  
  黑社会打架杀人定罪认定
  
  一、如何认定聚众斗殴罪
  
  (一)本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
  
  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
  
  (二)本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限
  
  1、犯罪的动机、目的不同。聚众斗殴罪是基于流氓动机,在实施各种流氓活动时破坏公共秩序,后罪则是基于某种个人动机、目的,用聚众闹事方式,要挟国家机关或有关部门,以满足个人的要求为目的。
  
  2、犯罪形式不同。聚众斗殴罪可以聚众进行,也可以单独实施,后两种罪只能聚众实施。
  
  (三)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
  
  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两者在客观方面有相同之处,如犯罪形式都是聚众,但两者存在明显不同。
  
  1、犯罪动机不同,前者大多是为了争霸一方、私仇宿怨和寻求精神刺激等流氓动机而破坏公共秩序,后者则多是为了实现个人某种不合理的要求,如分房、调工作等而破坏公共秩序。
  
  2、情节要求不同,前者不要求情节严重,后者要求情节严重,必须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否则不构成犯罪。
  
  3、两者犯罪方法不同,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方法一般是暴力方法,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除了暴力方法外,还可以是非暴力方法。
  
  二、聚众斗殴罪如何定罪量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在当今中国社会,我们是鼓励建立和谐社会的。因此,不仅是要严惩黑社会组织,扫黑除恶;而且,如果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与他人发生了口角和争执,不要急于一时的逞能,更不要动手打人求一时之快。只有这样,和谐社会的发展才能更进一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高空坠物属于什么案件?
      我国高空坠物属于什么案件?民事案件;一、《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


·在我国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很多的劳动争议都是因为发生了劳动纠纷以后,公司和员工针对劳动关系认定的问题存在不同的观点。当然,员工可以在法律的帮助之下和公司确认劳动关系,......


·行政处罚的原则包括什么?
      行政处罚的原则指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循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准则。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一、行政处罚公开原则。二、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加班适用劳动法吗?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加班适用劳动法吗?合同制职工适用《劳动法》,其余人员不适用《劳动法》。1、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不......


·关于工伤鉴定多久有效期?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


·打官司律师可以到医院证据调查吗?
      打官司律师可以到医院证据调查吗?在诉讼活动中,证据的存在对于案件的发展和最终的审判都有极为重大的影响,当然,法律对于证据的界定也是非常严格......


·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量刑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量刑是什么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则......


·最高法院生产销售假药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最高法院生产销售假药量刑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属于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事由的有什么
      属于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事由的有什么一、属于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事由的有什么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


·治安传唤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治安传唤是否属于强制措施?1、传唤不属于强制措施。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或者其他人发出传票,要求这......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限几年工作才可以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限几年工作才可以签订?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处满10年的,劳动者提出,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